煤炭資源稅12月起從價計徵 煤價抬高可能性小
- 發佈時間:2014-10-12 20:48:36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晶
備受關注的中國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終於出臺。此間專家表示,從價計徵、清費立稅並舉的改革將有利於推進節能減排、減輕企業負擔,煤價被推高的可能性小。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1日發佈《關於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明確,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
根據《通知》,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結合資源稅費規模、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賦存條件等因素,將稅率幅度確定為2%-10%。現行稅費負擔較高的地區,要適當降低負擔水準。
本次煤炭資源稅改革還包括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將煤炭礦産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針對煤炭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等。另外,對原油、天然氣及今後實行從價計徵改革的其他資源品目,均比照煤炭資源稅改革清費原則處理。
煤炭資源稅改革是中國新一輪財稅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上半年公佈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列為重點工作任務後,9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又對該項改革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
財政部、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現行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徵的辦法,導致計稅依據缺乏收入彈性,調節機制不靈活。
在官方看來,將煤炭資源稅費改革作為近期財政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於理順資源稅費關係,規範財稅秩序,也有利於完善資源産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資源合理開採和利用。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此前亦對中新社記者表示,作為中國最基礎、最主要的能源,煤炭的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息息相關。現行煤炭資源稅從量計徵且徵稅標準過低,導致其難以發揮調節開採和使用量的作用。改為從價計徵,有利於理順産業鏈上的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市場主體積極節能減排。
同時,此次改革也有利於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煤炭行業快速發展的“黃金十年”結束後,“減負”的呼聲在煤炭企業日漸響亮。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曾對中新社記者直言,事實上煤炭企業承擔的各種費用遠大於稅負。
財政部、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也坦言,現在煤炭企業還需要繳納一些收費基金,存在稅費結構不合理、費重稅輕、重復徵收等問題。
分析人士指出,有鋻於此,清費、立稅並舉成為本次改革一個最突出的亮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與清理各項收費基金相結合,能夠更有效地減輕企業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中國煤炭行業正處於價格不振的低谷。據官方數據,全社會煤炭庫存已連續34個月超過3億噸。其中煤礦庫存1.1億噸,為歷史最高水準;煤價也大幅下降。
由於此次改革並未改變市場供求整體格局,煤炭行業料將難以擺脫價格低迷的頹勢。
一方面,出於防治空氣污染的需要,中國官方正在大力推動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另一方面,煤炭産能結構性過剩嚴重。官方數據顯示,2000年至今,中國煤炭總産量從10.2億噸猛增至2013年的37億噸。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曾表示,煤炭市場總量寬鬆、結構性過剩的態勢在2014年不會發生根本性變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價格由供求關係來決定。在當前節能減排的大背景下,整個社會對煤炭的需求呈下降態勢,該項改革不會造成煤價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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