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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員工偽造單據私賣電視 5年倒賣1000多臺電視

  • 發佈時間:2014-12-09 08:32:45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袁國禮  責任編輯:馬藝文

  康佳公司的一名業務員和一名駐超市的促銷員,利用與物美超市訂購業務的職務便利,通過偽造訂單、收貨印章等手段,將公司的電視私下轉移低價變賣。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了解,楊某今年32歲,中專文化程度,2006年開始擔任康佳集團北京分公司業務員,負責與物美超市的訂購業務。比他大兩歲的趙某是康佳集團北京分公司派駐物美超市北苑店的促銷員,只有小學文化。

  據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3年,楊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訂單及收貨印章的手段,將公司電視機私下拉出、低價變賣,將本公司500余萬元貨款據為己有。趙某在楊某侵佔公司財物過程中,幫助其私下簽收、拉走貨物及低價轉賣。楊某被查獲歸案後,趙某自動投案。

  對於檢方的指控,楊某當庭認罪,但對於檢方所提的500余萬金額則提出異議。

  楊某稱,物美超市有一個供應商系統,他是康佳公司中唯一知道該密碼的人。楊某每月給趙某開5000元以上的工資,讓對方幫忙偽造訂單和接貨。據楊某稱,他和趙某偽造物美公司的訂單後,電視從康佳公司發出。運輸途中,趙某將事先偽造好的驗貨單、裝載單交給運輸司機,並將電視倒車拉至其在昌平區的租住地暫存。此後,楊某聯繫客戶將電視低價賣掉,賣電視所得的錢款部分以購物卡的形式充到超市的賬上,部分被楊某侵吞,用於購買房産和消費。隨著虧空越來越大,楊某的行為最終被公司發現。

  檢方證據顯示,2011年至2013年,康佳公司電視機的虧空高達1000余臺。2011年之前,還有3000余臺電視機不知所蹤。但楊某在庭審中僅對2011年至2013年偽造訂貨單行為表示認可,其代理人也表示,對於2011年10月以前的指控不認可。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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