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交所披露稱,交易所在日常資訊披露監管中發現,神馬股份(600810)在資訊披露、規範運作方面存在違規事項,鋻於此,上交所此前已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查明,神馬股份在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和規範運作方面分別存在2014年年報主要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以及重大關聯交易未履行相應決策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等違規事實。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去年12月,河南證監局也曾對神馬股份上述部分違規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彼時河南證監局查明,神馬股份在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內虛增營收累計78億元(其中2014年為53.43億元),以及此期間的關聯銷售和關聯採購未按規定披露。
本次上交所紀律處分書顯示:神馬股份2014年年報顯示,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為148.86億元,營業成本為142.02億元。2016年4月20日,公司披露關於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公司在編制2014年年報時,未將合併報表範圍內各個主體之間的交易予以合併抵消,導致公司2014年年報中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均虛增53.43億元,佔調整後當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比例分別為56%、60%。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報告主要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不準確,金額巨大,情節嚴重。
其次,在重大關聯交易方面:公司2014、2015年年報顯示,公司2014年和2015年通過獨立第三方與關聯方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的原材料、産成品交易金額分別為63.8億元、48.7億元,分別佔2013年、2014年度經審計凈資産的274%、188%。
經交易所查明,上述交易應當確認為關聯交易,但是公司均未按照關聯交易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式,也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且金額巨大。另外,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為26.4億元,實際發生金額為28.62億元,超出預計金額2.2億元,佔2014年度凈資産的8.5%。但是,公司未及時對超出部分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對神馬股份和時任董事長王良、財務總監趙運通、副總經理段文亮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張電子、董事會秘書劉臻予以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並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