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近日持續關注了80名樂迷社區用戶起訴樂視涉嫌欺詐一案。昨天下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原被告雙方就各自觀點進行了陳述和質證。
記者了解到,作為80位樂迷社區用戶的代表,山東的高先生專程趕到北京參加開庭。昨天下午兩點,他準時出現在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六層的法庭。高先生認為,欺騙的成分多一些,事情耗了一年,想要討一個説法。
據悉,這一案件始於2016年2月4日,樂視在其官方粉絲互動交流平——臺樂迷社區發佈了題為《春節簽到打卡手機紅包100%獲得》的活動帖,吸引了眾多用戶關注。這一活動貼內容為“每天簽到成功!並且連續16天完成打卡!即可于2016年2月25日12:00在樂米集市100%兌換手機。”
不少樂迷按照該帖內容連續打卡16天,但在2月25日12:00前後登陸樂迷社區的樂米集市準備參加“限時搶購”兌換價值3999元樂max手機時,卻出現網頁無法打開等情形。對此,北京的樂迷社區用戶邢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諮詢客服後被告知網站受到了駭客攻擊,但當下午再次登陸時,頁面提示已結束兌換。
邢先生説:“我得到用於兌換手機的‘樂米’數量大概有一萬多,但是,活動當天十二點兌換時,網站完全打不開,等到下午,客服説是(網站)崩潰了,最後打開了手機卻已經沒有了。”
隨後,部分用戶與客服進行了溝通,但對於樂視方面的答覆用戶們卻無法接受。邢先生表示,一開始是跟客服聯繫過的,客服告訴邢先生此次活動是百分之百每個人都有的,但是等到後來跟客服聯繫時,客服把“百分之百”去掉了,換成了“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去年3月,部分樂迷社區用戶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在這期間,樂視方面曾試圖與維權的樂迷和解。樂迷提供的一份《和解協議》顯示,和解方式為“用戶以11499樂米兌換樂1S手機一部”。但維權的部分用戶認為,這一協議有失公平,樂視應履行最初的承諾,無差別地向所有符合簽到條件的參與者兌付獎品,也就是活動當天兌換的價值3999元的樂max手機一部。
在昨天(22日)下午的庭審中,原告一方四位代理律師及兩名樂迷社區用戶代表出庭,被告樂視方面有兩位代理人出庭。樂迷社區用戶代理律師許浩介紹,庭審中,原告一方重申了此前的訴訟請求。
許浩介紹,當時先表達了訴訟請求,讀了訴訟狀,認為對方構成合同違約,主張被告按照約定履行支付一部市場價值3999元的樂視手機,其次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消費欺詐,要求按3999元進行三倍賠償。
在庭審過程中,原告一方出具了包括網頁截圖及客服電話錄音在內的17份證據,被告樂視方面則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質證。
許浩稱,這等於是證據的一個交換質證過程,原告方提交了17份證據,樂視也進行了初步的質證,但是綜合的質證意見樂視可能會庭後提交。
原被告雙方對於該案是否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內容存在較大爭議。對於原告方提出的涉嫌欺詐,樂視方面並不認可。
對此許浩説:“我們認為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的3倍賠償。首先這是一個消費行為,樂迷社區是樂視網的一個社區,樂迷們的行為看似沒有付出,但實際上帶來了大量人氣和流量,是一個能帶來商業價值的行為;其次,按照他們發佈的要求,我們已經完成並獲得一萬多的樂米積分,可以兌換商品,意味著這是個新的消費行為。而且,我們之所以認為他們欺詐,是因為之前樂視方面公佈了這個資訊,我們按照公佈的資訊履約,也做到每天刷卡打卡,就應該給我們兌換。結果是樂視不僅沒有兌換,而且屢屢更改內容。”
對此樂視方面認為,這只是一個合同關係,不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昨天的庭審從下午兩點半左右開始,持續了兩個多小時,隨後法官宣佈休庭,並未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後,樂視方面代理人並未接受記者採訪,此前樂視代理律師對中國之聲表示,樂視方面一直在關注處理此事,並與用戶進行了溝通,但並未達成和解,現在已經起訴到朝陽法院,目前就等法院結果。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