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線上彩電團購單方砍單 專家稱涉嫌違約
- 發佈時間:2015-11-25 09: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參加了國美線上的彩電團購活動,卻在收貨當日,等來了商家取消訂單的通知,理由是該商品“屬於超賣,沒有庫存”,因此無法發貨。
“總共參加團購的有37個人,我是第15個下單的,怎麼會屬於超賣?”提到前段時間遭遇的被砍單經歷,上海的劉維(化名)有些氣憤。
那麼,電商是否可以因為缺貨,而要求消費者取消訂單?這種做法是否屬於違約?
“缺貨”商品仍有售但已漲價
11月1日,劉維參加了國美線上推出的雙十一預熱新力彩電KD-55S8500C(國美自營)團購活動,團購價7499元(原價9499元),本約定11月3日到貨,但在當日收到國美通知:要求取消訂單。
“客服説我購買的商品屬於超賣,沒有庫存,發不了貨,要我取消訂單。通過百度貼吧,我了解到37個參加團購的人都收到了同樣的通知。”劉維告訴法治週末記者,11月3日與客服溝通時,客服稱如果同意取消訂單,國美會補償100元紅券,並且是最終的解決方案。
而另一位參加該新力彩電團購的消費者張先生則向記者透露,其在11月3日上午,曾接到國美庫房的電話,稱下午送貨,但下午庫房又打來電話説總部通知不讓送貨,要取消訂單。
劉維則在國美線上網站查詢發現,團購結束後,這一型號的新力彩電仍然有售,只不過價格比團購的高了。
單方取消訂單涉嫌違約
根據合同法,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國美線上發佈的新力彩電資訊,同時標明瞭價格、規格、型號等,內容具體明確,構成要約,消費者下單並成功付款,屬於承諾,買賣雙方即形成合同。此後,賣家單方取消訂單,即涉嫌違約。”信利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孫英傑告訴法治週末記者,超賣無貨問題,可能涉及合同履行不能的問題。
根據合同法,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發貨的情形,消費者不能主張對方履行非金錢債務的合同責任。
“首先,是否無貨的舉證責任在電商平臺,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則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其次,如果確實無貨,卻在消費者作出承諾之前未明確告知,則有合同欺詐的嫌疑。”孫英傑提到,根據合同法,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消費者有權要求電商承擔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全部取消訂單或涉虛假宣傳
“我當時知道有貨不發後很是氣憤,選擇了取消訂單並獲得了100元紅券,後來得知其他未取消訂單的團友都先後收到了彩電,有些後悔。”張先生告訴記者。
那麼,對於像張先生這樣接受補償後想反悔的消費者,在沒有使用紅券的情況下,是否還可以主張重新找回團購訂單呢?
“對於反悔的消費者,這要看消費者與國美訂立補償協議時,國美是否全面告知消費者有關補償的全部內容,是否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天虎對法治週末記者解釋到,消費者有權知道補償方案中是否有限制性條款,如果不知悉且未實際使用補償的抵扣券,雙方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達成補償,不能認定為消費者自願接受補償。
按照劉維的説法,參加此次新力彩電團購的37位團員均在約定的收貨日期收到了超賣取消訂單的通知,但他們在下單時頁面明確標注該款産品有貨。
“如果因為無貨電商平臺把全部消費者訂單取消,之前出售標注有貨的行為本身可能涉嫌虛假宣傳。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符的虛假資訊,導致消費者誤解的行為。”廖天虎對記者表示,消費者有權要求按照原訂單發貨。
劉維對記者表示,在多次跟國美交涉後,11月5日,國美相關工作人員回復可以正常發貨,但發貨要等十天左右。11月14日,劉維終於收到了彩電。
電商砍單屢禁不止
近年來,電商平臺單方面取消消費者訂單的“砍單”事件頻頻見諸報端,大部分均是低價銷售後以超賣、網路延遲等理由要求消費者取消訂單,並給予一定額度的抵扣券作為補償。
最為著名的為亞馬遜[微網志]長虹[微網志]電視砍單案。2013年11月,亞馬遜網站以161.99元的價格出售長虹32英寸LED電視,在大量消費者下單並完成支付後,亞馬遜以無貨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受此影響的消費者在千人以上。最終,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亞馬遜敗訴。
“由於取證困難,維權成本高昂等問題,被砍單的消費者往往會陷入維權難的境地。”孫英傑指出,網購涉及的金額一般不超過幾千元,但法律訴訟的成本、包括證據保全的公證費和律師費,往往不止這個數目,由於我國目前還沒有消費者集體訴訟機制,單人難以承受巨大的法律維權成本。
劉維告訴記者,在發貨當日被通知取消訂單後,37位團員就取得了聯繫,一方面與國美溝通,另一方面在12315工商局消保平臺投訴,如果這些方式沒有結果,他們也會考慮採取訴訟手段。“幸虧後來收到貨。”劉維説。
中國電子商務中心網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認為,由於電商平臺的原因導致訂單取消,産品未發貨給消費者,不管是貨到付款還是線上付款的形式,電商以採購不到為由取消訂單,應和消費者協商。對於電商“空賣”的砍單行為,也考量著電商平臺的誠信問題。
國美處理315投訴的相關負責人告訴法治週末記者,經內部協調,購買團購新力彩電的消費者已于11月14日開始陸續收到了商品,對於單方取消訂單的情況,國美內部正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