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爆炸涉事企業:瑞海公司曾無照經營危化品
- 發佈時間:2015-08-19 08:45:1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據新華社報道,截至18日上午9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共造成114人遇難,57人失聯。
記者調查發現,瑞海公司危化品倉庫雖然通過了相關部門在港口經營許可證、安評、環評等方面的審核,但對其資質,仍存疑問。
港口經營許可證:曾8個多月無照經營危化品
——港口經營許可證:根據記者掌握的瑞海物流工商登記基本情況表得知,該公司擁有交通部門批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津)港經證(ZC-543-03)號。依照港口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即可經營危險化學品相關業務。
工商登記資訊顯示,涉事企業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註冊成立,成立初期的經營許可項目明確表明“危化品除外”。
2014年4月,瑞海公司才首次獲得天津市交通部門批復的危化品經營資質,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而該公司正式獲得港口經營許可證是在2015年6月,也就是説,從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個月中,該公司沒有經營危化品的資質。記者17日獨家採訪到該公司的一個負責人,他表示,2014年10月後他們的確一直沒有危化品經營資質,但卻一直在從事這項業務。
安評報告:記者無法從公開渠道查到
——安全評價: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國甲級安全評價機構安全條件審查報告。天津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説,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國甲級安全評價機構——天津市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的安全條件審查報告後,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安評結果對現場及結論進行審查,認為符合相關規定。
記者獲得的2013年9月天津市交通港口管理局的一份批復件顯示:該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基本符合國家和交通運輸部有關編制規定,根據專家組意見,同意備案。
但目前瑞海公司危化品倉庫的安評報告一直未向社會公開。高懷友15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説,港口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許可是由交通運輸部門發放的,是否需要公開企業的安全評價報告,過去並沒有強制性要求,現在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情況下,可部分公開安評報告。
但截至17日下午5時,記者卻仍無法從公開渠道查到瑞海公司安評報告。
環評報告:民意調查採訪對象不知情
——環境評價:具備環境可行性。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環評報告顯示,瑞海公司擬把物流堆場改造成為一個集裝堆場,項目建成後危險品貨物年週轉量2萬噸左右。報告認為,“該項目建設內容符合國家産業政策,選址符合地區總體發展規劃。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本項目建設具備環境可行性。”
環評民意調查是環評報告重要內容之一。記者獲得的瑞海公司環評報告顯示,環評期間共向周邊企業及居民發放130份調查表,回收有效調查表128份,“基本支援和贊同該項目的建設,沒有反對意見。”
但在記者多日採訪中,被採訪的居民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周邊這麼近的距離就有危化品倉庫。爆炸發生後,很多居民因為剛剛獲悉小區距離危化品倉庫如此之近,而紛紛表達不滿。住在海港城的杜煥女士表示,她沒有接受過這項調查,也不知道有這個倉庫,如果知道了一定不會同意這份環評報告的。對距離的安全性感到不安的還有周邊的機構和企業,在距離爆炸1公里左右一處辦公樓辦公的孫先生説,不知道這裡有一個危化品倉庫,如果知道肯定不會租用這裡的辦公樓。萬科海港城是此次距離爆炸點最近的小區。萬科的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2010年4月獲取土地,“當時周邊為普通物流倉庫,之後我們並未獲悉它改造為危險品倉庫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