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窖3.5億存款再現異常 疑被內鬼非法轉移
- 發佈時間:2015-01-12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瀘州老窖在銀行的鉅額存款再現異常。
繼2014年10月,瀘州老窖(000568,SZ)公告稱公司在銀行的1.5億元存款離奇“失蹤”後,2015年1月9日晚,瀘州老窖再次公告稱,公司對全部存款展開風險排查發現,其在中國工商銀行南陽中州支行 (以下簡稱工行中州支行)等兩處存款存在異常情況,涉及金額3.5億元。
一家商業銀行成都分行高管向記者分析,瀘州老窖前兩年異地存款較多,或與公司通過銀行賣酒等有關,而企業自身的資金監管也存在問題。同時,國內各地對於鉅額存款的核對模式不同,“四川是一月核對一次,其他省份有的數月一次”,企業或因此未能及時掌握資金動向。
“最終可能還是銀行、或企業內部人士動了手腳。”多位金融、法律界人士分析稱。
5億存款異常,盈利將受影響
2015年1月9日晚,瀘州老窖再發公告披露兩起存款出現異常,涉及金額3.5億元。公告稱,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工行中州支行1.5億元存款到期。工行中州支行以公司的存款被南陽公安機關凍結為由拒不支付,並拒絕出示凍結手續。2015年1月4日,公司派員持正式函件前往中國工商銀行總行(以下簡稱工行總行)交涉,工行總行答覆需要調查。2015年1月8日,公司再次與工行總行交涉,仍無結果。
對此,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張保軍向記者表示,銀行在企業存款被凍結之後,應當第一時間主動通知公司當事人,存款被凍結,企業卻一直不知情,這不免讓人詫異。
不過,上述銀行高管則表示,瀘州老窖在工行的鉅額存款被凍結,可能因為該筆資金已先涉訴或涉案,“公安機關往往會先凍結資金,後才告知企業方”。
公告稱,另一處存款2億元,相關案偵和資産保全工作正在進行,目前公安機關保全資産已超過1.2億元。
2014年至今,共計5億元銀行存款出現異常,這或將影響瀘州老窖2014年的盈利。瀘州老窖稱,公司預計將對前述三處5億元存款在2014會計年度按40%比例計提壞賬準備(該事項將提交董事會審議)。
與上述公告同日,瀘州老窖同步發佈的2014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期內凈利潤為約8.59億元~17.19億元,同比下降50%~75%,2013年同期公司盈利約34.38億元。
瀘州老窖解釋稱,是因為受宏觀政策和白酒行業深度調整的影響,公司中高檔産品銷售下滑,以及對相關存款計提壞賬準備的影響。
不排除“監管有漏洞,資金被非法轉移”
對於瀘州老窖2014年在湖南農行的1.5億元資金異常,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曾公開分析,對公賬戶轉賬有著很嚴格的手續,需要公司開具“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要一系列要素齊全的手續。因此,不排除企業內部出現管理漏洞,資金被非法轉移。
前述銀行高管表示,國內各地對於鉅額存款的對賬方式有差異,“按照相關要求,四川對此比較嚴格,多要求企業每月跟銀行對賬一次。這種鉅資丟失的案件,在國內公司中也很常見,大多是銀行、企業等內部人士所為。”
也有專家表示,實際上,與個人存款業務往往短信及時通知不同,銀行或難以就資金的流動及時告知企業方面,這或造成企業方難以對資金及時監控。
“一般企業在銀行會開兩個戶,一個是基本戶,一個是結算戶。企業是法人機構,一方面,出於對公司財産保護,不便將財産通過短信發送給個人。”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未來企業加強財務管理更為重要。
涉嫌偽造老窖公司印章等騙取億元存款,4人被捕
另一方面,記者注意到,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日前發佈了 “瀘州市人民檢察對騙取老窖鉅款存款案四人批准逮捕”的一則文章。
該文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對李志剛、胡曉東、張浩及陳伯青四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四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結,採用虛假購銷合同、偽造老窖公司和銀行印章、偽造銀行存單等一系列手段,騙取瀘州老窖公司在銀行的存款上億元,用於高利放貸、購買不動産等牟利。
不過,該案是否是指瀘州老窖在湖南農行一案,以及李志剛等4人與瀘州老窖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係如何騙取瀘州老窖存款,更多細節目前無從知曉。有關部門只是公告稱,“日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針對該案,1月8日,記者也曾試圖聯繫瀘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情況,但未果。1月8日下午,瀘州老窖董秘曾穎向記者表示,關於該事件需向該公司法律部核實。隨後,記者未能聯繫上瀘州老窖法律部方面。
為了進一步了解詳情,昨日(1月11日),記者試圖聯繫曾穎,並將採訪短信發至其手機號,但截至記者發稿,未能收到任何回復。
(實習生舒心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