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就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12-17 10:04:29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給予獎勵。
根據徵求意見稿,中央財政將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安排獎勵資金。獲得獎勵資金的各省(區、市)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較大,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要具備一定數量規模並切實得到應用。二是配套政策全面,要建立新能源汽車工作推進機制,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等。三是市場公平開放,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採購外地品牌車輛等。
據悉,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切塊下達地方,由各省(區、市)統籌安排用於充電設施建設等相關領域。獎勵標準主要根據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確定,推廣量越大,獎勵資金獲得的越多。獎勵資金應當專門用於支援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路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相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