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業反壟斷指南年內完成起草 1年來開20多億罰單
- 發佈時間:2015-09-17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金瀟
隨著東風日産1.233億元罰單落地,一年來,中國汽車行業中的整車企業、經銷商、零部件企業共收到超過20億元的反壟斷罰單。
同時,《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獲悉,正在制定當中的《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計劃在10月組織第二次工作會,工作組力爭年內完成起草工作,之後按法定程式徵詢意見,預期明年公佈。
廣東省發改委9月10日宣佈,對東風日産及其經銷商汽車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對東風日産罰款1.233億元,對廣州地區17家經銷商罰款1912萬元,總計1.4242億元。記者了解到,這是汽車領域反壟斷開出的年內第二大罰單,而高達17家區域經銷商集體受罰,更創下目前為止汽車反壟斷領域對經銷商處罰的最大規模。
記者了解到,執法機構在調查中發現,東風日産在與經銷商簽訂的《經銷服務協議》中,規定其下發的《商務規定》與經銷協議條款具有同等效力。2012年以來,通過經銷協議、商務規定、價格管理辦法、考核制度等形式,東風日産對廣東省內經銷商整車銷售的網上報價、電話報價、營業廳報價以及最後成交價實施了嚴格價格管控。
“比如,為執行統一價格,東風日産地區督導每月組織區域內經銷商協商確定區域價格協議,經銷商若違反價格協議將給予違約罰款、通報批評、警告或停止發車等處罰。”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
盧延純説,東風日産與其經銷商處於汽車市場的上下游,各經銷商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者。東風日産與其經銷商達成並實施固定整車轉售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排除、限制了相關整車的市場競爭,削弱了與其他汽車品牌的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
據記者統計,自去年9月以來,一汽-大眾銷售有限公司、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賓士公司與東風日産銷售有限公司相繼因違反反壟斷法受到行政處罰,罰金總計達到7.5億元。
除車企外,上述品牌的經銷商往往也因此違法收到罰單,去年至今的罰單總額達到近6000萬元。另外,中國反壟斷部門2014年還對日本12家零部件及軸承企業開出12.35億元的罰單。累計計算,整車企業、經銷商和零部件企業去年至今收到的反壟斷罰單超過了20億元。
記者了解到,從時間來看,車企及經銷商的違法行為主要發生在2012年至2014年,而這正是中國車市最為“火爆”的幾年。隨著車市開始轉冷,中國對各車企的反壟斷執法更為明顯。去年以來,在中國逐步與世界接軌的反壟斷執法壓力下,捷豹路虎、本田、豐田等相關車企紛紛宣佈對整車和配件進行降價。
在連續開出反壟斷大罰單之後,與消費者利益密切相關的汽車領域反壟斷調查執法將走向何方,自然引起了業界更大關注。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了解到,目前已經正式啟動《汽車業反壟斷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調查二處處長徐新宇説,根據目前進展,《指南》有可能採取分步驟、分階段的漸進模式,通過發放問卷、工作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提取各方意見,預期成熟一部分,推出一部分。在今年6月指南籌備會和8月第一次工作會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指南起草工作目前進展良好,計劃10月組織第二次工作會。工作組力爭年內完成草案,之後按法定程式徵詢意見,預期明年正式公佈。
中國社科院美國所副研究員、汽車業反壟斷指南工作組成員蘇華告訴記者,對於商業行為的反壟斷合規問題,汽車産業鏈各環節上的企業表達了各種訴求和困惑,增加法律確定性,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正是《指南》的重要目的。
蘇華説,《指南》將明確何種情形有可能根據《反壟斷法》第15條主張豁免。比如,指南起草工作組在調研和問卷調查中注意到,在新車型推廣期、老車型清庫期、車展短期促銷與優惠活動以及政府採購聯合投標等情形下,整車廠限制新車轉售價往往具有商業必要性。
此外,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教授表示,實踐中還有整車廠與特定終端客戶直接協商達成銷售價但通過經銷商完成交易,以及最終由整車廠承擔費用的保修和召回服務中的零配件價格等情形,這時整車廠限制新車和配件轉售價是存在客觀商業理據的。但是企業需要證明其行為符合相關豁免情形和條件,具體問題正在通過調研、問卷調查和工作會等形式進一步深入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