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定增募集52億 盯上智慧新能源汽車
- 發佈時間:2015-05-26 07: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力帆股份表示,公司此次募集資金有助於公司調整産品結構,優化商業模式,促進公司的轉型升級。
力帆股份5月25日晚發佈公告稱,擬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不超過4.3億股,募集資金不超過52億元,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智慧新能源汽車相關項目以及償還部分公司債券及銀行借款。
其中公司控股股東力帆控股認購12.5億股,認購金額達15.1億元。對此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力帆股份表示,公司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主要為構建智慧新能源汽車的完整産業鏈,並降低公司負債水準。
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車項目
力帆股份在昨日晚間發佈的公告仲介紹,此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智慧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智慧新能源汽車60億瓦時鋰電芯項目、30萬台智慧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項目、30萬台智慧新能源汽車變速器項目、智慧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以及償還部分公司債券及銀行借款。
其中智慧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的投資總額為10.6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10億元;項目達到預期産能後,扣除所得稅後的財務內部收益率12.25%,扣除所得稅後的投資回收期5.92 年(含建設期)。智慧新能源汽車60億瓦時鋰電芯項目總投資為15.48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9億元;該項目達到預期産能後,扣除所得稅後的財務內部收益率15.05%,所得稅後的投資回收期7.82年(含建設期)。30萬台智慧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項目投資總額為6.84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5億元;項目建成達産後,扣除所得稅後的財務內部收益率為20.59%,扣除所得稅後的投資回收期7.92年(含建設期)。30萬台智慧新能源汽車變速器項目投資總額為4.5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總額為4億元;智慧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總投資額為4.55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額度為4億元。項目建成達産後,扣除所得稅後的財務內部收益率17.73%,扣除所得稅後的投資回收期7.82年(含建設期)。智慧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預計總投資4.55億元,其中此次募集資金擬投入4億元。力帆股份介紹,該項目不産生直接經濟效益,但與公司轉型智慧新能源汽車相關産業鏈發展戰略緊密相關,將為未來産品銷售奠定堅實的基礎,從而增加營業收入。
20億元用於降低負債
力帆股份介紹,除了發力智慧新能源汽車相關項目外,公司擬將此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償還2015年9月份到期公司債券12億元和償還部分短期銀行貸款8億元。
數據顯示,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3月末,力帆股份資産負債率分別為63.69%、67.72%、73.81%和67.82%。同期,公司的財務費用分別為11429.65萬元、33862.3萬元、41695.41萬元和12548.74萬元,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準,影響了公司的經營業績。
力帆股份表示,此次定向增發將有利於公司降低資産負債率,優化財務結構,增強抗風險能力;降低貸款規模,減少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盈利水準;增強公司資本實力,為公司未來産業轉型升級提供資金保障。
據了解,力帆股份此次定向增發受到了控股股東及高管的支援。力帆股份此次的發行對象為力帆控股、陳衛、財通資産擬設立的資産管理計劃、建信基金管理的建信崑崙資産管理計劃(建信崑崙10號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建信崑崙11號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和建信崑崙12號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西證渝富成長、泓信資本、民生證券、國聯證券擬設立的資産管理計劃和力揚實業共9名特定對象。其中,力帆控股為公司控股股東,陳衛為公司新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財通資産擬設立的資産管理計劃由本公司及關聯方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骨幹員工共同出資設立。
力帆控股認購金額為15.1億元,陳衛認購金額為5億元,財通資産擬設立的資産管理計劃認購的金額為1.3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