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3日訊(記者 胡靖聆) 昨日,力帆股份被上交所問詢,要求列示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簽訂購銷合同的具體情況,並補充説明力帆乘用車向盼達汽車銷售每一批次車輛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車型、數量、金額、交付時間及合同實際履行情況等。
2020 年 4 月 2 日,力帆股份披露公告稱,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乘用車)收到重慶仲裁委員會送達的仲裁受理通知書,因力帆乘用車與重慶盼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盼達汽車)買賣合同糾紛,盼達汽車提起仲裁申請,合計仲裁金額 7.98 億元。盼達汽車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間接控制,為公司的關聯方。同時,公司持有盼達汽車 15%股份,盼達汽車為公司的參股公司。
關於向盼達汽車銷售車輛的情況,上交所要求力帆股份列示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簽訂購銷合同的具體情況,並補充説明力帆乘用車向盼達汽車銷售每一批次車輛的具體情況,包
括但不限于車型、數量、金額、交付時間及合同實際履行情況等;核實在簽訂相關合同時,對於後續賠償損失的相關約定,是否設定第三方擔保、保險等相關安排;力帆乘用車歷年向盼達汽車銷售車輛的相關會計處理及對公司業績的影響,後續款項的實際回收和壞賬計提等情況,並明確截至目前是否存在仍未收回的款項。
關於簽訂賠償損失相關補充協議的情況,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就相關賠償事宜簽署協議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時間、地點、主要負責人、履行的內部審議程式以及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等,雙方是否就相關賠償事宜簽署過其他協議,並説明雙方何時就糾紛解決機制達成一致及後續變化情況;盼達汽車向公司提出大額賠償仲裁要求,是否存在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利益傾斜的情形,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用控制地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關於本次仲裁與前期違規擔保等事項的情況,由於力帆股份存在對於控股股東的違規擔保,涉及違規擔保金額 5.5 億元,目前仍未解決。根據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報告,公司存放在關聯方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的存款賬面餘額 34.75 億元。請公司及相關方核實並補充披露,截至目前,控股股東解決違規擔保的具體進展情況;截至目前,公司在力帆財務存款的具體情況,相關貨幣資金是否存在受限、無法自由支取、被佔用等情形,核實相關貨幣資金的具體去向;
結合上述違規擔保、存放在力帆財務的貨幣資金情況等,力帆股份需要説明盼達汽車就賠償事宜提出仲裁申請的主要考慮,是否存在通過本次仲裁抵銷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於公司相關債務的安排或計劃。
根據上交所問詢函,于 2020 年4 月 8 日前以書面形式回復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並按要求履行相應的資訊披露義務。
(責任編輯:梁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