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充電收服務費 專家:會刺激電動車銷量
- 發佈時間:2015-05-08 07:23: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昨天,北京市發改委舉辦電動汽車公用充電設施建設和政策新聞發佈會,發佈了《關於本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5年6月1日起,提供電動汽車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可在收取電費的同時,額外收取充電服務費。
消息一齣便引來質疑,有觀點認為此舉會降低消費者購買純電動車的積極性。不過有專家表示,即使充電設施經營單位額外收取充電服務費,那麼這個成本也是遠遠低於燃油車的用車成本,這不僅降低不了消費者對電動車的購買信心,反而會增加電動車的銷量。
北京發改委公佈的《通知》中提到,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收費標準,即充電服務企業可以向用戶收取充電服務費,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千瓦時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本市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各經營單位可在不超過上限標準情況下,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充電電費按國家規定執行。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並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於燃油(或低於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增強電動汽車在終端市場的競爭力。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介紹到,為保持電動汽車使用的成本優勢,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實行與燃油價格掛鉤機制,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隨油價變動自行動態調整。如,2015年4月29日本市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為6.46元/升,則充電服務收費上限標準為6.46元的15%,即0.97元/度。油價上升,充電服務費相應上升,油價下降,充電服務費相應下降。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高朋在發佈會上指出,根據測算,此標準可以確保電動汽車動力成本低於燃油汽車。以本市銷售相對較好的北汽E150EV電動汽車為例(100公里平均耗電16度),當油價在6-10元/升區間變動時,充電服務費為每度電0.9元-1.5元,按國家發展改革委文件,對向電力公司直接報裝的充電服務設施,按大工業用電價格標準執行,按此測算,加上電價費用,電動汽車動力成本約為同款燃油汽車的50%-60%左右,有利於促進電動汽車的使用。
高朋還指出,截至3月底,北京市累計建成了約7500根充電樁及5座換電場站,車輛推廣與充電樁建設數量比例約為1.6:1。目前,全市新能源小客車示範運作規模已達到4000余輛(不含特斯拉等進口車),累計已建成隨車自用充電樁約2200根,50%以上佈局在四環路以內。同時,北京市計劃新建充電樁2000根,實現六環路以內公用充電設施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建設目標。
不過,消息一經傳出,有觀點認為發改委此舉會影響電動汽車銷量,降低消費者對電動車的購買欲,對此,知名汽車行業分析師張志勇指出,北京發改委出臺的《通知》是為了更長遠的鼓勵新能源車發展。目前,電動車推廣最大的障礙是充電問題,《通知》中規定了電動車充電服務費,可以鼓勵一些民營資本來加入電動車充電網路的建設,此舉將加快北京地區的充電網路建設,將來為消費者提供更加便利充電服務。
張志勇還指出,即使充電設施經營單位額外收取充電服務費,那麼這個成本也是遠遠低於燃油車的用車成本,這對消費者來看並不能産生多大影響。因此《通知》出臺後不僅不會影響電動車的銷量,反而會增加消費者購買電動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