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擬規定蔬菜瓜果等禁用劇毒高毒農藥
- 發佈時間:2015-04-20 13:01:1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對所涉的不合格豇豆5.2噸進行銷毀,嚴防不合格豇豆流出市面。(資料圖)中新社發 柯小軍 攝
綜合報道: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今起在北京舉行。根據議程,會議將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等多項法律草案或修訂草案。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網志消息,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援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産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此外,針對保健食品亂象多的問題,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保健食品應明確原料目錄,除名稱、用量外,還應當包括原料對應的功效。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應與註冊或備案內容一致,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