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工作的李先生今年10月購買了一輛新能源車,智慧化系統是其選擇該車的主要原因,可沒想到實際體驗下來卻讓他“槽點”滿滿——
幾天前,李先生正在外地出差,手機裏彈出車輛出現被盜風險的警報,顯示後備箱未關。他趕緊聯繫朋友幫忙去停車場查看,發現後備箱是關閉狀態;撥打車企客服詢問此事,客服一直未給予明確回復。後來開車去檢查才發現,是後備箱電控出現了失控問題,觸發了系統的錯誤警報。
“前段時間,我開車開到半路上,臨時停了一會兒,沒想到啟動時因為智慧系統錯誤報警導致無法換擋,進退不得,處理了幾十分鐘才解除警報,上班都遲到了。”李先生説,類似的故障在自己的新能源車上發生了多起,不僅耽誤事,還讓自己感覺很不安全。他多次聯繫車企要求退換貨,但至今無果,對方拒絕承認是車輛本身或系統問題。
在新能源汽車行業,智慧化幾乎成為標配,智慧駕駛、自動泊車等功能已成為一些新車型的亮點。這些技術旨在提高駕駛安全性、提升效率並增強用戶體驗。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少新能源車主反映,在應用智慧系統、功能的過程中,出現過技術故障、安全問題,不僅體驗感差,而且帶來了行車安全風險。
系統故障突然急剎
送檢顯示一切正常
上海市民楊先生在2023年國慶節購買了一輛新能源車。今年春節期間,他帶著家人開車自駕去外地遊玩。本來一切都很順利,但假期結束返程時,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出現電力系統故障,儀錶盤顯示警告,動力輸出受限,速度驟降至20碼,最終車輛完全失去了動力。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突然降速停了下來,楊先生和家人緊張極了,只能先將車停至高速出口附近,並聯繫拖車。到了安全的地方,楊先生開始聯繫4S店對車輛進行檢測維修,可一連換了幾家店都束手無策。無奈之下,楊先生只能在當地多住了一晚,承擔了額外的住宿和交通費用。
第二天,車輛警報自行消失,4S店也未能診斷出具體問題。楊先生只能在隨後的3個月裏小心翼翼地使用車輛。
在車輛進行首次保養時,楊先生特別提醒4S店檢查先前出現的問題,但被告知車輛沒有問題。然而,不久後電力系統故障再次發生,車輛突然失去動力,他不得不再次聯繫拖車。
楊先生告訴記者:“系統沒有任何徵兆就發生故障,送檢又查不出任何問題。一輛車價格也不便宜,不可能想換就換。現在每次開車上路都戰戰兢兢的,生怕系統又突然失靈,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無獨有偶,江蘇蘇州的張先生在使用智慧駕駛功能的時候,汽車在前方和兩側都沒有車輛和其他障礙物的情況下急剎車,導致後方電動自行車避讓不及追尾。隨後,張先生找車企溝通,車企讓張先生去門店檢測。檢測後反饋結果:後臺分析車輛數據一切正常,是車主操作不當所致。
“車子在路上正常行駛,突然急剎,我碰都沒碰剎車,結果説是我操作不當。車企不正面回應智慧駕駛的問題,避重就輕。已經過去半個月了,我多次聯繫車企,沒有任何合理解釋。”張先生説。
北京的李先生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前不久,他在使用智慧駕駛正常行駛過程中,系統觸發錯誤緊急制動,造成後車追尾。之後車輛交給4S店維修,4S店表示不對事故負責,需由用戶自行走保險處理。
“在正常行駛中,車子智慧化出現差錯,發生急剎車,以後這車還敢開嗎?!該車企所標榜的智慧駕駛的安全性值得懷疑。”李先生氣憤不已。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王葉剛認為,現階段,智慧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高度智慧化的車輛必然安裝有較為複雜的軟體系統或者應用程式來輔助用戶駕車出行,一旦出現演算法上的缺陷或故障導致系統崩潰,對正在道路上行駛的汽車而言是一種安全隱患。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索維華指出,智慧座艙為司機提供駕乘便利的同時,過多的資訊交互過程也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干擾司機駕駛。如開車時操作中控屏可能導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誤,因此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駕駛員過度依賴智慧駕駛也會引發安全隱患。
“智慧駕駛目前尚在試驗、試點階段,從設計要求和法律規定上均未達到完全擺脫人為干預的程度。但個別駕駛員過度相信智慧駕駛的功能,在開啟智駕模式後,即完全放任不管甚至安心睡覺,一旦發生技術故障或駕駛環境的變化等情況,則可能因來不及控制車輛而釀成車禍。”索維華説。
上海誠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大成説,智慧駕駛不等於自動駕駛。我國目前並沒有民用車智慧駕駛的相關法律規定,這也就意味著車的行為就代表著人的行為。因此即使是因為智駕系統而導致的車禍,如果車機不存在品質問題,車主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自動泊車常出故障
存在資訊洩露風險
今年10月,福建廈門的張先生去某商場吃飯,在地面停車場一鍵開啟車輛自動泊車功能,車輛判斷可停靠,隨即自動倒車入庫。
“我以為車停好了剛準備下車,沒想到車突然後退撞向石樁,導致車輛保險杠脫離、變形,保險杠下護板凹陷刮擦。”趙先生説,突如其來的故障已經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但與品牌方溝通,對方完全不承認系統有問題。
同樣的情形,廣西的李先生不久前也遇到過。
李先生向記者回憶,當時,自動泊車要停的車位線劃得很清晰,停車位也不小,可是車輛就是在系統控制下“毫不猶豫”地撞上了停車樁。
“事後我立即與廠家聯繫,廠家回復我自動泊車為自動泊車輔助功能,需要自己駕駛,車來輔助我。但實際上,開啟自動泊車後司機很難再手動控制車輛方向。而且我在購車過程中無一人告知功能使用限制條款,無論線上線下宣傳過程中都未提及此乃輔助功能。”李先生説。
據公開報道,11月14日晚間,某品牌新能源車的自動泊車功能出現大規模故障,影響車主使用並造成部分車輛損壞。陜西的陳先生是眾多受影響的車主之一,他在使用自動泊車功能時車輛發生了碰撞。之後,他加入了該品牌汽車“自動泊車故障維權群”,群裏聚集了超過70名有相同遭遇的車主。
陳先生告訴記者,該品牌官方將此次故障歸因于“程式錯誤”,但未給出詳細解釋,表示願意承擔所有受損車輛的維修費用,並向車主提供1500積分作為賠償。陳先生説,他車輛維修總費用超過1.2萬元,將由品牌公司全額承擔,雖然這減輕了車主的經濟負擔,但自動泊車故障帶來的安全問題仍然令車主們感到擔憂。
張大成認為,關於自動泊車發生碰撞時的責任分配,主要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如碰撞事故係由於智慧駕駛系統品質問題導致,那麼根據産品品質法的規定,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産品以外的其他財産損害的,生産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智慧駕駛系統不存在品質問題,碰撞事故是由於駕駛人對智慧系統操作失誤而導致,那麼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由駕駛人承擔責任。
“該智慧的時候又不夠智慧,連車主本人和被授權人都不作區分。”陜西西安的鄭女士吐槽道。她今年6月購入了某品牌電車,該車具備定位功能,精準到車主在何時聽了什麼歌曲、什麼時候打開了車門、幾分鐘到家、和朋友去了哪等。
車輛不用鑰匙就可以啟動,車主也可以遠端授權他人使用車輛。一次,鄭女士把車授權給她朋友開,雖然只是被授權人,但她的朋友也能看到她所有的行程資訊。鄭女士説:“這個定位功能有點太‘強大’了,並且還能被除車主外的其他人看到,我想在系統設置裏取消這個功能或進行隱私保護,但發現設置不了。”
王葉剛説,智慧汽車可能存在多種安全隱患,如個人資訊等數據非法收集、存儲以及洩露等問題;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載智慧程式可能非法收集、處理車主的各種個人資訊,如車輛的行駛軌跡、駕駛習慣、家庭住址、談話內容甚至車主的相關生物識別資訊等敏感個人資訊;在個人資訊處理的過程中也可能存在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這可能侵害車主的個人資訊、隱私權等。
建立完善法律體系
加強安全技術研發
今年2月,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開展智慧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與此政策相配套,7月,五部委確定北京、武漢等20個智慧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聯合體),試點期為2024年至2026年。據了解,“車路雲一體化”是中國主導的自動駕駛方案,可以理解為“聰明的車+智慧的路+強大的雲”。智慧化、網聯化成為汽車産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受訪專家一致認為,新能源汽車智慧化發展是大勢所趨,這點毋庸置疑,但智慧化發展不能以犧牲安全性為代價。
張大成説,我國目前仍未建立高自動程度智慧駕駛汽車的法律規範體系。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主的現行交通法規難以滿足高自動程度智慧駕駛乃至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需求。因此,首先應當將自動駕駛的有關內容納入交通法規中予以明確,確認智慧駕駛汽車在法律上的獨立地位,以應對將來會普遍出現的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現象。
其次,要建立起關於智慧駕駛汽車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智慧駕駛數據安全法規體系、隱私權保障體系等。
再次,明確智慧駕駛汽車造成損害、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認定。明確什麼情況下應當由駕駛人承擔,什麼情況下應當由車輛所有者承擔,什麼情況下應當由生産者、銷售者承擔。
最後,要完善關於智慧駕駛汽車的政策制度。統一智慧汽車行業內的技術標準,逐步完善智慧汽車的保險制度。
“智慧化下的安全問題涉及的內容較為廣泛,需要進行具體分析。”王葉剛介紹,就個人資訊風險而言,車企應當嚴格按照民法典、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依法處理個人資訊。就智慧汽車駕駛風險而言,車輛生産企業與動力電池生産企業等,應當嚴格遵循並落實産品安全品質主體責任,切實履行自身應承擔的各項責任與義務,不應當為盲目追求汽車駕駛的智慧化而忽略安全問題。
王葉剛説,政府可以制定相關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加強安全技術研發,強化車輛運作安全監測體系,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以保障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索維華建議,利用技術提升智慧網聯汽車的安全性:可以通過數據加密技術保護車輛和雲端數據,防止駭客攻擊;優化智慧駕駛輔助系統,利用先進感測器和演算法提升車輛的自主駕駛能力,並不斷升級系統以抵禦惡意攻擊;必須確保車聯網通信協議的安全,採用安全的通信協議和加密技術保護數據傳輸;加強構建安全態勢感知與綜合安全治理體系,實現對安全威脅的實時監測、預警和智慧響應,提升車輛的整體安全性。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