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通知,快遞直接被放在快遞驛站,甚至直接被簽收;被擅自放快遞櫃的快遞超時還要多付保管費;快遞不僅不送貨到府,快遞驛站還以直接退貨威脅消費者……以上這些問題,都是老百姓在收快遞時遇到的“坑”。
受這些問題困擾的消費者迎來了曙光。3月1日,《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行。其中提出,“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不得拋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約定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收件地址、收件人”……以上措施,都是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發展韌性持續增強。去年,我國快遞業務量實現了從“年均百億”到“月均百億”的跨越。去年12月,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我國快遞年業務量首次突破1200億件大關,再創歷史新高。
隨著快遞行業高品質發展的步伐加快,解決快遞末端的問題成為推動行業高品質發展應有之義。
快遞配送“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仍有不少
老百姓對於解決快遞配送“最後一公里”問題的呼聲高居不下。
物流專家楊達卿觀察到,當前,未徵得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包裹寄存驛站、快件箱,野蠻分揀等問題仍較為普遍。他認為,這背後是快遞企業管理不精益、服務不規範。
與此同時,楊達卿表示,快遞行業已經有了一些服務標準,但僅靠行業標準,缺乏法規保障,仍難有力推動快遞服務升級。
一直以來,未經允許,擅自將收件人的快遞放在快遞櫃或快遞驛站的情況並不鮮見。在一些地區,往往幾家快遞網點綜合在一個快遞驛站,驛站一定程度上處於“壟斷”地位,不僅不提供送貨到府的服務,有時消費者多次撥打電話,也是一週後才送貨到府,有的消費者打電話投訴,相關人員才會選擇送貨到府。
在農村,快遞配送“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更為突出。在一些地區,快遞很難配送到村裏,大多是配送到鎮上的快遞驛站,村民很少接到快遞員的詢問電話,一般都是直接被通知去快遞驛站取快遞,有的村民取快遞要去幾公里甚至10多公里之外。
值得關注的是,鄉鎮快遞網點不足,催生了“拖車費”。一些不在配送範圍內的村鎮,居民去自提快遞,要交1-2元“拖車費”,偏遠地區收3元。收或不收“拖車費”,對不少鄉鎮經營快遞寄存點的人來説,是一個生存問題。他們拉這些快遞回來,需要付出人力、車費等成本。
針對這些問題,《辦法》提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同時還提及,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不得拋扔、踩踏快件。
針對《辦法》提出的關於“快遞不擅放驛站”的內容,不少網友表示很期待,與此同時,他們也談到:“規則都很好,主要還是要落到實處。”
落點在一個個快遞員的肩頭
我國每年超千億件快遞的背後是快遞小哥不停奔跑,把一個個快遞送到消費者手上。快遞新規的落實最終也要落在一個個快遞員的肩頭。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快運分會副會長徐勇認為,《辦法》正式實施後,可能會出現以下現象:快遞投訴將會增加,一方面,快遞員未按規定將快遞送貨到府可能被投訴;另一方面,快遞員送貨到府,有的人不在家,因快遞丟失等問題去投訴。
因此,不少人認為,《辦法》正式實施後,更多壓力傳導到了快遞小哥身上。
2月25日19時許,北京市朝陽區一位申通快遞小哥李明(化名)還在送快遞,他剛整理完30多個快遞,給快遞的主人一個一個打電話用了半個多小時,還剩下幾十個快遞沒整理。他將像往常一樣,把這些快遞直接放在快遞主人家門口。
李明每天大約要送300多個快遞,扣除各項成本之前,他送1個快遞的收入在1元左右。李明稱,自己送的快遞並不算多,雖然小區有快遞櫃,但他一般都會直接送到府,大都直接放在家門口就走,不會打電話或者敲門。
《辦法》第二十八條提出,收件人可以簽字或者以其他易於辨認、保存的明示方式確認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驗收快件和確認收到快件。
送快遞是個“趕”時間的活兒,快遞員要挨個確認收件人或相關人簽收快件並不是一件易事。李明一天要給很多人打電話,打1次就通是比較幸運的,經常是打了3次也不通,一個快遞耗費兩三分鐘,加上送到府,敲開門,很多人又不在家,讓本人簽收或者其他人代收更難。李明並不了解《辦法》即將實施,更不清楚這項新規將給他帶來的影響。他説:“挨個那樣送,做不到。”
2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一位韻達快遞小哥在抖音上看到了快遞新規即將施行。他表示,雖然小區有快遞櫃,但他一直都是送貨到府,同樣也是放在家門口就走。“要是必須要求打電話,那就沒法送了。”
將選擇權更多地交給消費者
快遞行業的“價格戰”久持不下。徐勇指出,快遞業的“電商依賴症”由來已久,即來自電商的快遞佔據了快遞訂單的大頭,“現在快遞的定價權不在快遞公司手裏,更多的是在電商手裏,因為電商控制著貨源,它們利用貨源優勢壓低快遞價格”。
快遞費總體相對較低,處於快遞配送末端的快遞員派送一單能夠得到的錢則更少,多投遞,多收入,為提高投遞效率,不少快遞員會選擇將快遞直接送到快遞驛站或者放在主人家門口。
在徐勇看來,隨著新規的實施,快遞“送貨到府”的壓力確實會更多地傳導到快遞員身上。快遞員需要逐一向消費者打電話,配送效率也會受影響,對於處於配送末端、配送費原本就不高的他們來説,配送效率受影響,他們的工作在“加碼”。
“快遞行業野蠻生長時代已經結束,但野蠻生長髮展的慣性仍在,相當一部分快遞企業仍高度依賴價格戰和規模效應獲取市場份額。”楊達卿認為,價格戰帶來的是互相消耗式競爭,而不是互相激勵式競爭,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對市場秩序、對企業發展、對百姓體驗都有害無益,其帶來的規模經濟也是帶水分的規模經濟。
楊達卿認為,更細更嚴格的《辦法》有利於行業進入正迴圈競爭,也會利於守法合規做大做強。他認為,在企業分散式消耗式競爭下,快遞員的權益就不會得到根本保障。從短期看,在末端人力不足的區域,新規帶來的壓力會直接傳導給快遞員,最有痛感的可能也是快遞員。快遞行業需要完善工會制度,真正維護快遞從業者的權益。從長期看,《辦法》如得到嚴格落實,必然讓部分粗放發展的企業市場空間萎縮,進而促進行業進入良性發展的正迴圈,企業做大做強才能真正維護快遞從業者的權益。
費用問題也引發了消費者的擔心,快遞送貨到府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成本增加,因為“羊毛最終出在羊身上”。那麼,快遞費是否會因此上漲?
“在實際操作中,快遞‘送貨到府’僅靠一個部門很難做到。”徐勇也指出,這並非一個單純靠快遞員本身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一個系統的解決方案。多部門建立一種聯動機制,不僅是從快遞公司本身入手,不妨更早地從電商這一環就切入,讓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可以自主選擇快遞品牌,選擇送達的位置——家裏、驛站或快遞櫃等,但每一樣,快遞公司都需要明碼標價,“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