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秋林集團”,600891.SH)正處於多事之秋。
繼公司三大股東合計超50%的股權被司法凍結,董事長、副董事長失聯,涉五億債務連帶責任之後,3月17日,秋林集團又自曝與債券募集資金開戶行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的糾紛,稱受其影響公司債券出現違約。
秋林集團稱,針對相關情況,公司已于2019年2月22日向銀保監會天津分局進行投訴,于2019年2月27日向華夏銀行總行監察室進行舉報,並於2019年2月28日向公安部門報案。
華夏銀行總行方面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已經知曉相關情況,分行也已經向總行彙報,總行已要求天津分行具體調查相關事項,目前還沒有得出具體結論。
對於與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糾紛及公司實控人問題的採訪,秋林集團方面郵件回復經濟觀察報稱,我公司生産經營正常,一切資訊以公告為準,暫不接受採訪。
3億募集資金被劃轉凍結
秋林集團公告稱,華夏銀行天津分行以保理合同糾紛事由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産保全,請求凍結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秋林集團名下銀行存款3.063億元。
其中,秋林集團公司在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募集資金賬戶及其他三個輔助賬戶存款餘額合計 303,318,773.03元 中 的300,000,000.00元于2019年2月27日被司法凍結,其餘3,318,773.03元于2019年3月5日被司法凍結。
這一糾紛的直接結果為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前按時劃轉,對公司後續債務履約造成了嚴重影響。
秋林集團公告顯示,該募資賬戶是用於監管秋林集團非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18秋林01”的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償還公司存續期內非公開發行2016年兩期公司債券“16秋林01”和“16秋林02”的本息。秋林集團表示,賬戶資金2019年之前還正常劃轉,並且公司收到的由天津分行寄出的《華夏銀行對公明細對帳單》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 資 金 專 戶 余 額 還 有303318,773.03元。
然而3月8日,在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營業櫃檯列印的對帳單顯示,華夏銀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為“18秋林01”募集資金專戶辦理了三筆借方發生額分別為人民幣1億元的轉賬業務,募集資金專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餘額為人民幣3,318,773.03元。
在本次糾紛中,秋林集團提出兩個疑點。第一是在“18秋林01”募集資金的三筆劃款業務中,秋林集團並沒有提出用款申請,且受託管理人並沒有審核蓋章確認,屬未按《募集説明書》約定用途支取;第二是公司未曾在過往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與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製造有限公司開展相關保理業務或擔保事項。
針對第一點,受託管理人已于3月11日向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寄送了書面函件,要求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對上述情況進行説明並提供劃款的原始憑證材料,記者也就該情況向華夏銀行總行求證,截至發稿,華夏銀行方面尚未回復。
至於第二點,秋林集團並沒有在公告中披露保理糾紛具體細節,企查查資訊顯示,天津市隆泰冷暖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和秋林集團並沒有直接股權關係,不過記者注意到其在2019年2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被列入同一案號的被執行人還包括頤和黃金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和黃金”),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平貴傑,該公司為秋林集團的股東之一,同時平貴傑也是秋林集團的實際控制人。
秋林集團在公告中稱,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先後以客戶經理不在場、系統故障、需驗證公章真偽、質疑經辦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公司的劃款業務和賬戶明細查詢,且存在偽造對帳單之嫌。那麼華夏銀行天津分行為何會這麼做,原因是什麼,記者就相關情況向華夏銀行總行求證,截至記者發稿,華夏銀行方尚未回復。
實際控制人説法前後相悖
公開資料均顯示,秋林集團控股股東為天津嘉頤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嘉頤實業”)持股37.59%,其一致行動人黑龍江奔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奔馬投資”)持股10.36%、頤和黃金持股3.67%,三者的實際控制每人平均為平貴傑。
不過,3月13日秋林集團發佈的回復上交所問詢公告顯示,平貴傑回復稱,嘉頤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奔馬投資、頤和黃金3家公司的公章、證照、印鑒以及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等均由李建新、李亞等人控制和負責,其實際未參與3家公司的經營管理。
針對該情況,上交所同日再下問詢函,要求秋林集團、嘉頤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和平貴傑核實並補充披露上述狀態的持續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截至目前秋林集團尚未回復。
李建新和李亞分別為秋林集團的副董事長和董事長,李亞現兼職奔馬投資的監事,李建新現仍為奔馬投資的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此兩人自2月起便處於失聯狀態。
2月13日,秋林集團發佈公告稱天津市公安局自2月12日起凍結股東嘉頤實業、頤和黃金、奔馬投資所持有的合計超50%的公司股權;3月4日,接到大慶市公安局通知,股東嘉頤實業和奔馬投資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自3月1日起被輪候凍結。
秋林集團表示,經與天津市公安局溝通了解,三位股東的公司股權被凍結原因為公司與大慶市農商行融資貸款引發,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少軍告訴記者,公安機關凍結公司股份,是刑事案件立案偵查以後,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轉移涉案財産,保障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財産性權益的有效手段。公司股份被公安機關查封凍結,必定是涉及到刑事案件,具體是公司還是公司持股股東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向出具查封手續的公安機關進行核實。
而秋林集團前段時間所涉及的一筆五億債務連帶責任訴訟,也和前文所述的訴訟糾紛包括股東關係有頗多相似之處。
2月28日,秋林集團發佈涉及訴訟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關於渤海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濱奧航空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奧航空”)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相關訴訟材料,秋林集團因未承擔保證責任,也被列為被告之一。四名被告——濱奧航空、京譽高航空設備有限公司、頤和黃金、秋林集團已經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凍結存款5.05億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財産。
不過,秋林集團在回復上交所問詢時表示,公司辦公室一直由專人負責公章用印,自查無上述擔保函印章使用記錄,公司也未曾在任何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上述《擔保函》中所述事項。濱奧航空法定代表人為魏美山,魏美山任天津領先藥業連鎖集團有限公司高管職務,而公司副董事長李建新任天津領先藥業連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早在2015年,上交所曾問詢李建新是否為秋林集團公司真正實際控制人,當時秋林集團發表澄清公告稱實際控制人為平貴傑先生,平貴傑、頤和黃金、奔馬投資的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這與近日平貴傑的説法,存在矛盾。
記者就公司實控人是否為李建新,李建新和李亞失聯是否因涉刑事案件,為何會出現多份涉訴擔保未經公司決議的情況等問題向秋林集團求證,秋林集團方面郵件回復經濟觀察報稱,我公司生産經營正常,一切資訊以公告為準,暫不接受採訪。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