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姐在揚子江航空公司成功預定了兩張機票,但抵達上海浦東機場後,卻被機場值機人員告知“由於飛機票超售,機上人員滿了,不能登機”。由於領不到登机證,無法乘飛機,黃小姐最終不得不改簽航班。
有律師認為,機票超售本質目的是保障航空公司利益最大化,但航空公司不能以此損害消費者利益,建議民航部門出臺機票超售的補償政策和標準。
買了超售機票無法登機
據黃小姐介紹,1月底她訂了兩張2月11日上午7時25分,揚子江航空Y87505航班的機票,出發地上海浦東機場,目的地是廣西桂林。
2月11日一早,為了及時辦理登機手續,她和朋友早早趕到浦東機場。黃小姐拿出機票,準備辦理登机證手續時,機場值機人員讓她稍等一下。沒多久,工作人員説機票賣超了,座位定額人員滿了,也無法升艙,不能再上了。
黃小姐説,以前也常乘坐飛機,但從沒遇到機票超售的情況。她當場撥打了揚子江航空客服熱線,客服答覆超賣機票是航空公司正常行銷手段,黃小姐可以先與機場工作人員溝通,聽其安排,選擇全額退票或改簽。由於揚子江航空的下一航班時間太晚,黃小姐選擇了退票,臨時訂了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比原票價多出上千元。
“買了機票興衝衝趕到機場,卻被告知不能出行,實在是心裏添堵。”黃小姐氣憤地説,“機票超售,航空公司為什麼不提前告知乘客呢?”
機票超售是行業慣例
晨報記者了解到,機票超售是指航空公司所售機票數量超過了航班上實際的座位數。
近日,記者聯繫到揚子江航空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有很多旅客訂票後並未購買,或購票後在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況下放棄旅行,一定程度上造成航班座位虛耗,所以航空公司會按照每個航班的座位數進行一定比例的超售。此外,如果天氣變化等原因,航空公司會對當天的航班進行調整(如機型大小),一個航班就坐不了那麼多人,也會被動産生超售。黃小姐剛好遇到出行旺季,因客座率高導致無法登機。黃小姐可以聯繫機場工作人員協調解決方案,也可以撥打公司電話,客服人員會給予全額退款或改簽3日內本公司航班。
上海某旅遊網市場總監告訴記者,機票超售是一種國際慣例。在大多數時候,購買超售票的旅客也能如願出行。但在春節、國慶黃金周等出行旺季,涉及到一些熱門航線時,機票超售的問題就容易顯現出來。
不告知涉嫌侵犯知情權
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張起淮律師認為,旅客訂票後,乘客購買機票就等於與航空公司達成運輸合同關係,應享受到約定的服務內容。如果因為航空公司超售而使乘客耽誤行程,實際上是單方面變更運輸合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據了解,國外航空公司在旅客購票時,會明確告知該票屬於超售,而國內航空公司往往事前不告知,事後再補償。
上海理維律師事務所張峰律師也認為,超售對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影響,應當向旅客予以特別提示,讓旅客自行考慮是否選擇購買存在超售可能的機票,航空公司未盡到經營者的告知義務。不過,法律上對超售行為未予明令禁止,民航總局在公開網站上對超售進行介紹和許可,對超售尚未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範,對航班進行超售也符合國際航空業的售票慣例,因此很難認定為航空公司存在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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