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遊客不文明行為備案最長存兩年
- 發佈時間:2015-04-07 06:59: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記者昨天從國家旅遊局了解到,為建立文明旅遊長效工作機制,國家旅遊局依法制訂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即日施行,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工作同時開展。
為推進旅遊誠信建設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遊意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央文明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文明旅遊工作的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制定的暫行辦法已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並正式施行。
根據這一辦法,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建立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省級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資訊由下級旅遊主管部門報送或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採集。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資訊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報送或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採集。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資訊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期限自資訊核實之日算起。
《辦法》指出,遊客不文明行為指旅遊活動中因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跡,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要通報遊客本人,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通報。
此外,《辦法》中提到,被記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遊客,可以向做出記錄的旅遊主管部門提交異議申請,一般由當事人提出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旅遊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做出答覆。經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予以糾正。異議處理期間,不影響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的管理。國家工作人員故意提供錯誤資訊,或篡改、損毀、非法使用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資訊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解讀
相關遊客不會被強制限制出遊
北京旅遊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表示,去年底兩名遊客大鬧亞航航班後,國家旅遊局曾將兩名涉事遊客不文明行為資訊納入《全國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並通報當地的旅遊業者,使這兩名遊客上了當地旅遊行業中的“黑名單”。而此次施行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和當時的處理相比,應該算是一個升級版。因為今後按照辦法,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有了更明確的界定,資訊記錄及其通報範圍也擴展到了全國範圍的相關機構,如何糾正不文明記錄資訊也有了明確流程。
需要指出的是,被記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遊客在出遊時並不能被各個相關行業機構強行限制,因為沒有這方面的法律依據。所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更多是起到一個震懾作用,政府希望借此達到督促全民文明旅遊的目的。
連結·遊客近年不文明行為盤點
2014年12月,在從泰國曼谷飛往南京的航班上,兩名中國遊客與機組人員發生衝突,造成航班中途返航回曼谷。降落曼谷機場後,警察帶走了鬧事的男女乘客。
事後,國家旅遊局召開發佈會表示,兩名中國遊客在亞洲航空曼谷飛往南京的航班上的不文明行為,嚴重損害了中國遊客的整體形象。依據《旅遊法》第十三條“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相關規定,決定將兩名涉事遊客不文明行為資訊納入《全國遊客旅遊不文明記錄》。
黃渤潛水撈到中華煙盒
2013年2月,演員黃渤在太平洋島國帛琉度假時,通過微網志曬出了遊客隨手亂扔垃圾的照片,並感慨道:“帛琉潛水,正
為上帝的奇作美景唏噓不已,突看見水面漂浮一煙盒,心中暗罵哪來的無德之人。突見煙盒上兩個大字‘中華’,臊得我上去
一把捏在手裏,像做賊一樣生怕別人看見,一直帶回岸邊。朋友啊,去別人家做客咱客氣點,這倆字的臉丟不起啊!”
丁錦昊在埃及神廟留名
2013年5月,網友“空遊無依”發佈微網志稱,他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看到有人用中文刻上“丁錦昊到此一遊”。微網志發出後,輿論引起軒然大波。許多網友對此表示氣憤。
故宮大鐵缸遭遊客涂寫
2013年2月,有網友爆料稱故宮一口大鐵缸被觀眾涂寫上“梁齊齊到此一遊”的字跡,網友紛紛譴責該行為。故宮博物院隨後將字跡清理,並譴責這一行為“缺乏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