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制度保證上海自貿區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作
- 發佈時間:2014-11-02 15:20: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龍
在2日舉行的“第26次上海市市長國際企業家諮詢會議”上,上海市市長楊雄表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已初步建立六項基礎性制度開展事中事後監管,保證上海自貿區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作。
第一項是社會信用體系。即建設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完善與信用資訊、信用産品使用有關的一系列制度。目前,上海自貿區已經對區內3924家重點企業、1172家海關監管企業、1.5萬名企業高管進行了批量的信用核查。
第二項是資訊共用和綜合執法制度。即建設資訊服務和共用平臺,實現政府管理部門監管資訊的歸集應用和全面共用,建立各監管部門的聯動執法、協調合作機制。目前,上海自貿區資訊服務和共用平臺已匯集34個管理部門、超過400萬條的資訊數據。
第三項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目前,已有10315家企業提交年度報告,其中7394家企業同時提交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
第四項是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制度。目前,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已經承擔了企業年報的審計工作,第三方檢驗機構已為進出口商品的檢驗出具了鑒定報告,商事糾紛的調解中心已開展業務,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院、上海國際航空仲裁院也已在上海自貿區內設立。
第五、第六項是安全審查制度和反壟斷審查制度。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受國家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有關安全審查和反壟斷的初步調查、識別、申報等協助工作。
楊雄強調,上海自貿區要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切實做到每項改革于法有據,為自貿區建設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只有建立、實施一套由基礎性制度、專業監管制度等組成的事中事後制度體系,才能高效、透明、規範地維護市場秩序,防範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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