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被訴殘留消毒片 消費者因證據不足敗訴
- 發佈時間:2015-07-06 00:00: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金瀟
父母認為兒子誤食消毒片 店方稱是水垢且已墊付醫療費
一歲多的男童小宇和父母到呷哺呷哺店用餐時,因誤食了盤中殘留的白色物質而出現嘔吐等症狀,經醫院就診後症狀才緩解。認為殘留物是84消毒片,小宇將呷哺呷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書面道歉並賠償後續檢查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失費共計7萬元。而店方則稱,白色物體是水垢。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因小宇經醫學檢查並未發現異常,不能證明被告的行為造成了相應的損害後果,朝陽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後續治療費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主張。
就餐後不適 檢查未見異常
小宇的母親孫女士説,去年2月12日,她和丈夫帶著兒子在呷哺呷哺管莊科技大學店用餐。兒子在用餐過程中吃到了店內洗滌用的84消毒片,出現了嘔吐等不適症狀,到醫院檢查和治療後症狀才得到緩解。
孫女士説,此事使得小宇産生了對食物的恐懼心理,對他的心理和生理成長均造成了嚴重影響。而被告明顯沒有盡到監管和自查的責任,飯菜衛生不合格且事後對孩子不聞不問,亦未進行賠償,起訴要求被告書面道歉,賠償孩子後續檢查治療費兩萬元及精神損失費5萬元。據悉,事發後,小宇經醫院檢查咽部未見明顯異常,醫囑兒童醫院進一步就診。次日,小宇經兒童醫院耳鼻喉內窺鏡檢查未發現異常,醫囑變化隨診。
辯稱是水垢 拒絕原告訴求
庭審中,呷哺呷哺代理人表示,事發當天,小宇的父母發現食具上有白色物品後,詢問店內員工。因員工自身專業知識所限,才回答説是84消毒片,但實際上是水垢。用餐後,孩子父母堅持要求去醫院檢查,本著負責的態度,店內員工陪同去醫院就診,結果顯示原告身體並無損傷。對於孫女士當庭出示的由事發店面負責人簽字認可的,寫有“小宇誤食了消毒片”等內容的字條,呷哺呷哺代理人説,孩子經三次檢查後,在其父母的強烈要求下,員工才在字條上簽字。
“消毒片為強氧化劑,如直接食用會造成口腔黏膜及食道受損,不可能不受損傷,故食具中的白色物質是水垢。”代理人説,公司已墊付原告三次就醫的醫療費,並通過電話回訪進行了解釋,但原告父母並不接受。此事件未造成不利後果,原告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發生了後續治療費用,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告證據不足 未獲法院支援
法院經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及現有證據,原告在被告門店用餐時確實接觸到了食具上的白色物質,雖然被告不認可該物質為消毒片殘留,但其門店負責人通過書面方式對此予以確認,故被告在提供食具環節上存在過錯。
現有證據顯示,原告在事發後經過醫學檢查並未發現異常,其主張的厭食、腸胃不適等問題亦無任何證據證明,即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造成了相應的損害後果,且其主張的後續治療費尚未實際發生,原告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主張。基於此,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判決書特別指出,被告作為一家大型知名餐飲連鎖企業,食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凈、消毒應為基本服務規則。雖然本次事件從目前來看未造成原告的損害後果,但不能掩蓋被告出現食具不潔的事實。被告應當以此為戒,更加注重食品衛生與安全,防微杜漸,為顧客提供更為優質貼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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