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未曾花銷,卻莫名接到消費通知
不還錢信用不良 還錢憋屈(民生調查·聚焦信用卡盜刷①)
如今,許多人都辦了信用卡,消費時拿它一刷,著實方便。同時,信用卡被盜刷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持卡人求助無門、替賊埋單,更是常事兒。請看兩位受害者的經歷。
遭遇盜刷
還身背不良信用記錄
“信用卡被盜刷,我都想認倒楣,自己掏錢填上,可銀行還不讓。不良信用記錄一直跟著我,買房子都貸不了款。為解決這事兒,我被折騰了3年。”在北京工作的彭蘭蘭(化名)説道。
事情要追溯到2012年初。當時,彭蘭蘭回了趟老家,在某知名銀行牡丹江分行申請了一張信用卡。“在大廳裏被推薦了這張卡,説在國際上都能用,於是就辦了。”
後來,有朋友把一筆錢還到了彭蘭蘭的這張卡上。“信用卡沒法提取現金,我在生活上的大小開支就經常用這張卡。”彭蘭蘭説。
2013年1月的一天,彭蘭蘭在手機上收到4筆消費通知:“總共花了1000塊錢左右。資訊是英文的,可我那陣子根本沒出國。”
毫無頭緒的彭蘭蘭撥打了信用卡熱線。銀行鋻於卡內還有餘額,進行了凍結處理,並要求她提交身份證、護照等材料,及一份情況説明,寄到開通此卡的牡丹江分行。彭蘭蘭照辦。
當年3月,銀行打來電話,告知彭蘭蘭“處理好了”,並建議更換信用卡,避免遺留不安全因素。彭蘭蘭也同意了。
彭蘭蘭以為,“處理好了”是指追回了盜刷款。實際上,銀行的意思,僅僅是指同意受理換卡事宜,並將原卡的餘額轉移至新卡。因為餘額有上萬元,盜刷金額對賬面的影響並不明顯,彭蘭蘭當時沒有意識到,為盜刷埋單的其實是她自己。
更大的麻煩還在後頭。
2013年5月底,換了新卡的彭蘭蘭再次接到不明消費通知。“這次是5筆境外消費,總共有1300多塊錢。”她又撥打了信用卡熱線,銀行對卡進行了凍結,並建議報警。
警方説金額太小,無法立案,還是應該找銀行處理。彭蘭蘭又致電銀行,銀行又讓她出具身份證、護照、情況説明等材料。
但這次寄出材料後,卻石沉大海。彭蘭蘭不時致電牡丹江分行,詢問處理進展,銀行卻一再讓她耐心等待。
就在彭蘭蘭等待的過程中,不良信用記錄産生了。彭蘭蘭一度想“認栽”,自掏腰包把窟窿補上,請銀行解凍信用卡,並把信用贖回來。但銀行表示,已經走了爭議消費的程式,不能説解凍就解凍,必須等銀行處理。
銀行要求警方出證明
警方要求銀行出證據
上千元被盜刷,更多的錢“凍”在卡裏不能用,最麻煩的還是信用被“拉黑”。彭蘭蘭所在的公司要為上百名員工申辦另一家銀行的信用卡,只有她信用不良。“卡辦不下來就算了,關鍵是不知道同事們怎麼看我,精神上太受折磨了。”
申請房貸,更成為不可能。“本來交首付就行,現在只能湊齊全款。在北京買房,一半的錢要找人借,你説有多難?”
彭蘭蘭這一等,就等了將近3年。“期間也想回牡丹江解決,可我放長假的時候他們也休息。家人年紀大,跑不動,也不懂。”在北京工作很忙的彭蘭蘭,唯一的辦法就是打電話,但每次得到的回復都是“請等待處理”。
今年春天,彭蘭蘭再次拿起電話。牡丹江分行終於提供了一點調查進展:消費疑似發生在美國某手機品牌的網站上,至於誰刷的,還得公安查。彭蘭蘭走進了派出所。民警表示,金額不足以立案,但可以讓銀行給流水單蓋章,按治安案件處理,不保證能偵辦出結果。卡被盜刷的證據,要銀行提供。
彭蘭蘭又致電牡丹江分行,被告知必須讓警方提供盜刷的證明,才可以蓋章。再問警方,警方説錢款去向和記錄都在銀行,必須由銀行出證據。回過來再問銀行,牡丹江分行又要求她到深圳的信用卡部去解決。
“就像進了死衚同,找不到出路。”彭蘭蘭決定找律師。銀行聞訊,答應消除不良信用記錄,但條件是彭蘭蘭必須簽字認賬,且不得再打官司。直到這時,彭蘭蘭才明白,第一次盜刷原來是自己埋單的。
“3年了,快崩潰了,耗不起了。”彭蘭蘭簽了字,吞下了委屈,“已經停用了這家銀行的所有業務,不想再跟他們扯上關係了。”
報案晚了
就得承擔全部損失
另一位在北京工作的陳女士,也遭遇了信用卡盜刷。“銀行、警察都讓提供材料,證明被盜刷。問題是這些證據都不完美,我怎麼證明,可能都免不了擔責。”她説。
今年1月的一個深夜,陳女士被短信吵醒。“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是信用卡消費通知。我以為是偽基站冒充銀行詐騙,就沒理。”第二天白天,陳女士忙於工作,也沒顧上琢磨短信。
短信發來48小時之後,開卡的中國民生銀行打來電話,陳女士這才發覺不對勁。
“因為又發生了消費,而且是在國外的同一地點、同樣是整數,所以銀行懷疑有問題,中斷了交易,打電話給我。這個得謝謝銀行,沒讓第二次盜刷得逞。”
然而,第一次盜刷卻已經成為事實了。“一筆是1000加拿大元,一筆是2000加拿大元,加起來約合人民幣1.5萬塊錢。”陳女士準備了護照等材料,提交給銀行。材料顯示,陳女士最近一次出國,是在2013年去了歐洲。
其後,銀行表示,因為陳女士的反應時間超過了48小時,所以損失只能由她全部承擔。“我覺得,銀行可以辨認簽名嘛,那就能證明不是我簽的。可銀行説,只要設置過密碼,在國外消費時,銀行一律不把簽名作為參考。”
陳女士不想為盜刷埋單。銀行説,如果這樣,很快就會産生不良信用記錄。3月份,陳女士在付錢之後,轉而求助公安部門,希望挽回損失。
“到了派出所,警察批評我沒立刻報案,不然就能開一份被盜刷證明。”陳女士説。
對於挽回損失,陳女士現在基本不抱希望。“警察説了,要追回錢,得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能破獲犯罪團夥;二是有相關記錄,證明被盜刷的人裏有你;三是這個團夥還有餘錢,能退給你。”
面對受害者詢問
銀行一問三不知
為求證陳女士的線索,記者撥打了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北京行銷中心的電話,接線員表示“查不到”。當被問及“類似情況下銀行與客戶如何擔責”,接線員先説“不知道”,隨後為避免追問,挂斷了電話。再次呼叫時,則無人接聽。
此後,陳女士自己又撥通了民生銀行信用卡客服熱線。接線員強調,民生銀行的後臺法務部門已經給出過處理意見,即“透過本人交易,無明顯欺詐特徵,時間上和地點上無法排除同一卡片交易的可能”。這個調查結果3月份就出來了,陳女士也還款了,此事就算完結了。
陳女士詢問:“無明顯欺詐交易的結論是怎樣得出的?”接線員建議陳女士“聯繫一下當地的信用卡中心,來核實調查過程”。陳女士聯繫了信用卡中心,接線員強調:“我們這邊只是提交資料的。”銀行的調查過程他們並不知情,並建議陳女士回去找熱線詢問,“具體的流程都是總部那邊確認的”。
陳女士再次聯繫熱線,詢問“通過什麼途徑可以了解調查經過”,接線員表示“超出服務範圍,沒辦法回答”。當被問及“如何防範再次被盜刷”,接線員提供了“保護好相關資料”“按信用卡合約規定正常使用卡片”等建議。
陳女士還從網上自學了防止信用卡被盜刷的知識,併發到朋友圈分享給身邊人。“首先,磁條的卡不安全,很容易被人複製,最好換成晶片的。”陳女士説,她被盜刷的信用卡恰恰就是磁條的,“辦卡的時候,額度也不是越大越好。我後來在別的行辦卡,能申請6萬元的額度,但我只申請2000元。還有就是,不出國的時候,把境外消費的上限調到最低,真需要出國時,再調上來。”
被盜刷了近1.5萬元,陳女士還是心有不甘。她諮詢了律師朋友,“律師也説,我反應得遲了,多少要承擔一些責任。不過,就算判我承擔一半,也比現在都由我出要好得多。我想我會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的。”
(責任編輯:金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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