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被客戶和輿論群起而攻之,但是違規搭售的保險亂象依舊存在。
“3·15”前夕,《證券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機票銷售方面,目前國內主流OTA(線上旅遊)平台中,除個別平臺仍搭售“退改無憂”險之外,多數已經取消機票默認勾選保險;但火車票銷售方面,依然有較大型OTA平臺存在默認勾選保險産品。
預訂火車票
有平臺默認勾選保險
《證券日報》記者“3·15”前夕對國內主流OTA平臺機票預訂及火車票預訂進行了暗訪嘗試併發現,機票方面,除個別平臺依然搭售“退改無憂”險之外,多數平臺已經取消機票默認搭售保險。但火車票方面,依然有較大型OTA平臺默認勾選保險産品。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髮現,機票預訂方面,目前多數OTA平臺提供的保險主要為航班延誤險、航空意外險、機票退票改簽保險這三大類。
比如,去哪兒網機票預訂界面提供的可自行選擇的的保險分別為:航意險、延誤險、航空組合險;飛豬機票預訂界面提供的可自行選擇的航班延誤險(起落地北上廣延誤4小時賠200元,其他城市2小時賠200元,全程20元/份。)與退票險(賠付因在飛豬退票導致的費用損失的80%,出票生效不退保全程69元/份。)
在默認勾選保險方面,3月14日,《證券日報》記者體驗發現,在飛機票預訂方面,攜程、去哪兒、途牛、飛豬、藝龍等平臺均不存在保險“默認”搭售或“捆綁”銷售行為。
但是,有個別平臺依舊存在默認勾選設置,例如,本報記者3月14日在同程旅遊預訂北京3月16日6:35發往上海的一趟航班時,發現其訂票界面的航空綜合險、航班延誤險、航班意外險都沒有默認勾選,但默認勾選每份40元的“退改無憂”。
事實上,多個平臺取消默認勾選機票與去年的監管政策變化有關。去年8月份,中國民航局運輸司曾專門發佈《關於規範網際網路機票銷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各網際網路機票銷售平臺、航空公司及銷售代理人在銷售機票時,嚴禁“搭售”行為,並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
火車票預訂方面,攜程、途牛、藝龍等多家平臺也不存在保險搭售行為,但也有部分平臺在購買火車票時存在默認勾選現象。
3月14日,《證券日報》記者在某知名OTA平臺預定3月16日6:43由北京發往上海一趟高鐵時,發現其在乘客資訊欄的右下角默認選擇了一份“150萬元出行保障,每份30元”的保險。需要説明的是,在其備選的保險下拉功能表中,有“80萬元出行保障;150萬元出行保障;不購買”三種選項。
網銷保險投訴中
不乏大型OTA平臺
除了部分OTA平臺依然默認勾選保險之外,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投訴有攀升態勢,而在投訴中佔比較大的網際網路平台中,不乏大型OTA平臺。
數據顯示,2017年,相關監管部門(包含各地監管部門)共接收網際網路保險投訴4303件,較去年同期增長63.05%。銷售平臺方面,涉及非保險公司自營網際網路銷售平臺(第三方平臺)的投訴3821件,佔網際網路保險消費投訴的88.8%,具體涉及127家各類網路銷售平臺,其中,某大型OTA平臺與其他3家大型網際網路平臺的投訴佔非保險公司自營平臺投訴的47.87%。
從投訴險種來看,也不乏涉及OTA平臺的險種。數據顯示,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領域投訴較多的險種為退貨運費險、航班延誤險、旅行意外險、車險、新型壽險等,而航意險與意外險在OTA平臺銷售比較廣泛。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有理賠流程長、理賠手續繁瑣、拒賠認定不合理、退保申請處理不及時、捆綁銷售保險産品、未經同意自動續保、以理財産品名義銷售新型壽險産品等。
此外,今年1月份,海南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銷售公司被查出在開展保險業務過程中存在向投保人隱瞞合同重要事項的違法行為。有省級地方監管部門隨機抽查了已成交的51件保單的銷售錄音,發現其存在未告知投保人保險可自願購買以及保險産品所屬公司、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問題。
而去年年末,有直轄市監管部門認定某大型旅行網銷售保險産品過程中存在幾項違法違規行為:首先,未明確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銷售主體,在通過其旅行網銷售保險産品過程中,未明確列明承保主體和代理銷售主體,未具體告知消費者承保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名稱;其次,未明確披露産品條款資訊及批備編號,在保險訂單確認環節,羅列了全部合作的多家保險公司産品條款連結和備案號,未具體披露消費者所投保的保險産品適用哪家公司條款及相應備案號。
如何預防被搭售?
核對帳單很關鍵
默認勾選時有發生,作為消費者如何預防?
“一段時間以來,有消費者反映,通過某些線上旅遊平臺(OTA)或網上APP訂購機票、火車票時被默認勾選‘搭售’保險。此類做法通常是在票務、酒店預定頁面設置了默認勾選項,比如勾選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退票險等,由於勾選項字體偏小或不易引起注意,致使消費者在不留意的情況下沒有取消勾選項,從而被選購了相關保險産品。或是通過附加條件‘搭售’保險,比如在提供某些優先服務時將購買相關保險産品作為附加條件”,監管部門近期表示。
有關部門提醒消費者,可通過以下三大措施預防被“搭售”:
一是關注勾選項目,核對線上消費帳單。消費者通過線上平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關注勾選項目,並在支付價款前認真核對消費帳單,防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選購保險産品。
二是了解自身權利,謹防權益受到侵害。線上平臺默認勾選推薦的一些保險産品,通常未明確列明承保主體或代理銷售主體,未完整披露保險産品條款等相關重要資訊,這種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權益。
三是線上選購保險,注意識別相關風險。如果消費者主動選擇購買線上平臺推薦的相關保險産品,以提高保險保障水準,還請留意以下方面:一方面,留意所購買保險的保障內容。部分線上平臺銷售的保險不能主動彈出保險條款頁面,需要點擊頁麵條款連結,消費者往往因此而忽略保險條款內容。建議消費者留意線上平臺推薦保險産品的保費、保險責任、保險期限、保險金額等重要內容,並選擇購買符合自身保險保障規劃和實際需求的保險産品。另一方面,留意保險條款的限制條件。消費者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特別是了解掌握保險産品的責任免除條款,以及投保地域、就醫、退保和特別約定中的限制條件等,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