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小姐從江蘇寄貴重的珠寶到廣州進行加工,包裹卻在快遞公司留倉後“不翼而飛”……南方日報記者收到多個關於高價快遞丟件的報料,在沒有購買保價的情況下,消費者不僅只能拿回小部分損失,與快遞公司協商溝通也很困難。
案例一:
快遞留倉後“不翼而飛”
2月5日,郝小姐將客戶委託的商品打包,通過申通快遞從江蘇寄到廣州廠家處加工。根據快遞查詢顯示,包裹在2月7日晚上21時22分到達申通廣東廣州周門公司,並在第二天(8日)上午由派件員阿輝派送。
但由於收件人成先生當天剛好不在廣州,便在電話中要求派件員10日再進行配送。阿輝隨後也將包裹拿回周門公司,並在掃描後進行留倉處理。但是到了10日,成先生卻一直沒等到包裹的配送。
據周門公司的客服羅小姐介紹,快遞在更改了配送時間之後,一般會進行留倉處理,並統一放在倉庫相關日期的留倉架上。等到了配送日期後,再由工作人員統一拿出來,由各片區的配送員進行配送。但是據阿輝回憶,10日當天他並沒有派送相關的包裹。之後,申通快遞周門公司的工作人員對倉庫內的貨物進行過尋找,但是都沒有找到郝小姐的包裹。“包裹裏物品價值約6萬元左右。”郝小姐説。
周門公司的負責人羅先生表示包裹確實在8日留倉後遺失,周門公司已經對倉庫進行搜索和翻查視頻記錄,但依然沒有找到該包裹。
郝小姐被告知,由於沒有投保價,賠償一般不會超過1000元,而且具體還要跟周門公司的負責人協商。
案例二:
寄蘋果手機僅收到充電頭
2月份,王小姐的弟弟通過圓通快遞,從湖南給其寄了一台蘋果手機。2月12日,快遞包裹顯示已經被他人代收,但是王小姐卻未收到。
在聯繫了派件員後,2月13日晚上派件員將包裹送到了王小姐家樓下。一接過手,王小姐的丈夫便覺得不對:“包裹很輕,不像是放有手機的樣子。”為了確保東西無誤,王小姐的丈夫當著快遞員和小區保安的面拆開包裹,發現盒子裏僅有一個手機充電頭,並沒有手機。
“這件包裹到達廣州後沒有直接送到羅衝圍,而是先被送到石井站點,由於中途轉机存在異常,責任界定存在疑問,所以我們也建議王小姐聯繫發件公司那邊。”吳先生對記者説。
近日在與圓通的發件公司溝通後,王小姐被告知可以拿到800元左右的賠償,但這並不符合王小姐的預期。
郵政説法:
寄遞高價值物品建議保價
對於消費者與快遞企業間的爭議,省郵政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如快遞企業在7日內都未給予答覆,或消費者對答覆不滿意,可向郵政管理局申訴中心提起申訴,郵政管理部門將在30日內答覆消費者申訴處理結果。對申訴處理結果不滿的,用戶還可以通過其他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郵政局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寄遞高價值物品時,選擇保價服務。省郵政管理局每月會將當月消費者申訴情況進行統計並上網公佈,消費者可以通過各快遞品牌申訴率等情況,選擇口碑較好的快遞企業。
南方日報記者 陳彧
(責任編輯: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