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絕大多數城市小區需自建儲存、加壓設施,將公共供水管網的水引入千家萬戶,這一過程被稱為二次供水。然而,部分地方公共供水管道取出的水合格,進入小區、流出用戶水龍頭的水問題頻發。二次供水正成為城市飲水安全令人擔憂的薄弱環節。
二次供水成飲水安全高風險環節
2016年下半年,湖北武漢江夏區保利清能西海岸小區100多戶居民剛搬入新房不久,發現自家水管中的水呈淡黃色、雜質不少,這種狀況持續了一兩個月。此後,物業一個月清洗幾次水箱,水質有所好轉,但不時還是有黃水流出。
面對小區居民的抱怨,江夏區水務總公司副總經理徐永紅説,該小區屬於總表供水,主管網的水經檢測沒有問題。很可能是小區供水管網長時間閒置,沒有衝乾淨就接入用戶家造成飲用水污染。
“除了居民住宅,寫字樓、大型商場的問題同樣突出。”江蘇南京市水務局供節水管理處主任金勇軍告訴半月談記者,他們2016年對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情況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抽查的15處樓宇有5處違規,其中新街口一棟29層的寫字樓17個月沒有清洗水箱。“物業人員竟解釋説,清洗太費事。”
武漢水務集團二次供水管理辦公室主任鄭艷榮稱,當前與二次供水有關的投訴佔到自來水總投訴量的70%左右。金勇軍也表示,南京市自來水服務投訴中,一大半涉及二次供水。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當前城市二次供水的三大痛點,正讓小區飲用水安全面臨高風險。
其一,建設和管護分離,設施良莠不齊。徐永紅説,由於二次供水設施無明確的技術標準,不少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就選用品質較差的管材、水箱等供水設備,留下很多隱患。“隨著設施老化,不漏變成了小漏,小漏變成了大漏。開發商、物業公司,甚至供水企業,不少都把二次供水視為燙手山芋。”鄭艷榮説。
其二,管理維護水準低。重慶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姜源表示,一些小區物業公司力量較弱,沒有專業化的管理人員,有的水箱竟然有死耗子,10多年不清洗消毒;有的小區住的人少,一箱水用很久;一些管理不規範的小區物業費收不上來,供水保障性更差。
其三,設施安全防護存隱患,水質監測水準較低。有的小區二次供水水箱管理不嚴格,鎖都沒上;有的水池水箱密封不嚴,異物容易掉入。同時,大多數小區沒有安裝水質監測監控裝置,衛生防疫部門的監測頻次較低,省會以外的城市一般沒有國家規定的水質監測指標全分析能力,存在安全隱患。
水安全豈能全憑小區物業“良心”
湖南長沙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凱軍直言,二次供水成為當前城市居民飲水安全軟肋的根源在於管理體制不順。我國物權法界定二次供水設施的産權為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應承擔其維護的職責,但目前國家沒有出臺與二次供水相關的管理辦法。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供水分段管理容易推諉扯皮。目前的供水模式多為供水公司一個總表對應一個小區,小區內外供水以自來水錶為界分開管理。一旦出現問題,容易相互推諉,屢屢陷入“物業公司喊冤、供水企業叫屈、廣大用戶受害”的困境。
鄭艷榮説,供水企業既不擁有這些二次供水設施的産權,也沒有得到授權去管理這些設備,只能保證水在進入小區時合格,而進入居民家前的“最後一公里”,一般由開發商、物業或房産所有者來負責。
然而,業主往往缺乏管理意識和能力,二次供水設施經常無法正常運轉。加上我國物業管理行業良莠不齊,保障二次供水水質只能看物業能否“憑良心”做事。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二次供水的管理主體五花八門,不同的管理主體,有著不同的利益需求,大都不願意承擔二次供水的職責。
同時,一些用戶物權意識缺乏,不願意承擔物權服務費用。鄭艷榮説,一些老百姓的物權意識不強,不願意出錢來維護自己的物權,一旦發現二次供水影響水質就找政府、供水企業。一些小區對二次供水設施放任不管,水質一齣問題用戶就投訴自來水公司。金凱軍坦言,老百姓投訴多,地方政府就壓供水企業,企業只能“硬著頭皮”做。
另外,二次供水還存在監管乏力的問題。業內人士反映,雖然二次供水有水務、住建、衛生等多個部門在監管,但由於點多、線長、面廣,而監管力量有限,哪個部門都管不住,陷入“管不好、不想管、最後沒有人管”的尷尬境地。
理順機制破解二次供水隱患
業內人士建議,儘快理順投入監管機制,設立公開的資訊平臺,保障二次供水正常化。
理順投入機制和責任主體,明確二次供水職責分工。南京市水務局副局長章志強説,南京專門成立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住建、城建集團、財政、規劃、督察辦、水務集團等部門的分工,經費劃撥比例為南京市級財政、區財政及供水集團各佔三分之一,推進起來相對順利,有一定借鑒意義。
鄭艷榮建議,應理順投入機制和責任主體,可把二次供水的運營成本單獨列出來,供水企業提供了額外的服務,應該有額外的收費。
打造二次供水水質監管資訊平臺,供群眾監督。章志強説,由於二次供水涉及住建、水務、公安、衛生等多個部門,宜建立一套二次供水的水質監管資訊平臺,把所有使用二次供水的樓房納入監管範圍。在日常監管中,何時清洗消毒,誰來實施,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及清洗完以後的水質監測,都要納入系統,並做成客戶端,供居民點閱。
分離物權與管理權,明確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鄭艷榮、金勇軍認為,從長遠來看,無論改造二次供水,還是日常維修和保護,都需要一個責任主體。雖然相關物權依然屬於業主,不妨將其管理權剝離,並從司法解釋上闡明,統一交由供水企業管理,實現供水企業對飲用水安全的全過程把控,在飲用水管理中發揮專業優勢、降低整體成本,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
(責任編輯:馬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