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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存款變保單又添馬甲:高息零存整取儲蓄實為分紅險

  • 發佈時間:2016-03-01 06:5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近一年時間,在存款利率和銀行理財産品收益率不斷下行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正在借助銀保渠道搶佔理財市場。雖然保監會多次在官網或多個渠道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引導,並要求部分理財業務及代銷業務進行“錄音”。但是,“存款變保單”的理財糾紛卻屢禁不止。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在部分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時也遭遇到“銷售誤導”的情況。

  “存款變保險”屢禁不止

  一邊是銀行理財産品和存款利率的持續走低,一邊則是一大批保險産品在銀行渠道被搶購,除了近期銀行代銷的保險産品收益誘人外,銀行理財經理的“銷售誤導”也是“功不可沒”。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在北京地區某股份制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時,就遇到了銀行理財經理推銷“存款”産品。

  本報記者在上述銀行購買猴年紀念郵票時被大堂經理領到了理財室,一位理財經理表示:“您購買的郵票升值空間不大,去年的羊年紀念版原來售價888元,目前也沒有升值到1000元。您不妨考慮另外一種‘存款’,這款‘定存’到期收益比銀行定期要高不少,每年繳存一定金額,存夠一定年數,還可得到一個滿期獎勵。”

  當本報記者表示不想存很長時間,最多考慮三年時,這位理財經理則説:“存滿三年也可以取出,只是沒有滿期獎勵了。”隨後拿出計算器演示到期收益,並詢問本報記者的年齡。這位理財經理解釋説:“根據投資者的年齡和性別不同,到期收益也會有所不同,不過差異不大。”

  本報記者佯裝有些心動要求了解存款細節,這是該銀行工作人員拿出一份合同,上面竟然寫著“****保險(分紅型)”,此時本報記者確認遭遇了類似存款變保單的“銷售陷阱”。

  在另一家國有大行,《證券日報》記者也遇到了大堂經理推銷“高息定存”,工作人員介紹的購買方式、金額以及年限與上述保險産品如出一轍。更為令人難以接受的是,與上一家銀行相同,該行的工作人員也堅稱産品為“存款産品”,類似“零存整取”。

  這樣的情形可能很多客戶都遇到過,鋻於銀行的信譽度高,客戶對於存款産品的防備心理較弱,理財經理在推銷時,急於完成任務,只講高額利潤,對風險避而不談。更有甚者,把“保險”介紹成“存款”,把“高風險”介紹為“無風險”。尤其是不少中老年客戶,經過前期客戶經理的“洗腦”,雖然簽訂合同時知道購買的是保險産品,仍然可能被“高息”忽悠,同意在保單上簽字。

  保監會緊急提醒

  由於近期銀行的銷售誤導有些死灰複燃,保監會2月17日在官網上發佈風險提醒,稱個別銀行、保險渠道産品銷售人員在介紹理財型産品時,刻意回避産品風險,模糊産品性質,誇大産品收益,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産品,給消費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損失,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保險機構的聲譽。為此,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金融消費者在辦理相關業務是要注意防範風險。

  其實,存款變保單屢屢發生的根源還是利益驅動。《證券日報》此前曾獨家報道,按照銀行年報數據測算發現,銀行代銷保險的費率是理財産品銷售費率的78倍,是代銷基金費率的8.07倍,是代銷信託費率的1.89倍。

  某銀行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介紹説:“我們一般都有一定的銷售任務,雖然完不成不處罰,但是由於績效工資佔工資的一大部分,大家都比較熱衷推銷保險。”

  消費者遇糾紛投訴難

  針對近年來銀行理財和代銷産品銷售違規行為多發的情況,多地銀監局陸續發佈規定,要求銀行網點對高風險理財産品和其他所有代銷産品銷售過程實施錄音錄影同步監控。然而,這樣的規定並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不少投資者在聲稱銀行員工在推介過程中做出了種種承諾,被誤導時,並不能拿出相關證據。這是由於銀行的錄音錄影往往在正式簽訂合同時才開始,一般也都是對産品類型的簡單説明,投資者只需回答“知道”、“明白”等。而在推銷産品時的迷惑以及誤導介紹則使投資者取證困難,有苦説不出。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要提高警惕,向銷售人員詳細了解欲購買産品的性質,分清楚該産品是銀行存款還是保險。同時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注意風險提示語和保險金額、保障責任、責任免除等,做到心中有數。如果消費者在銀行誤購了保險,也可以在“猶豫期”內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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