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尚超市所售乾果未標等級 被判10倍賠償
- 發佈時間:2014-12-02 14:54:0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未標乾果等級 歐尚超市十倍賠償
超市上訴 今日二審沒有宣判
未標明乾果品質等級資訊,歐尚超市被法院一審判決對消費者周先生10倍賠償,對此超市提出上訴。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2013年7月27日,周先生在北京歐尚超市購買兆泰新疆葡萄幹20袋,金額合計351元;同日周先生在歐尚超市又購買阿娃提新疆和田金棗10袋,金額合計1590元。購買後周先生發現上述産品的包裝上均未標明品質等級,其認為該包裝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相關規定,並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反映了此事。海淀分局就此事向歐尚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現周先生訴至法院要求歐尚公司返還貨款並進行10倍賠償。
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辯稱,其銷售不符合包裝標準的食品是過失行為,周先生的人身、財産並未受損,要求賠償沒有依據。
一審法院認為,歐尚公司應當對商品的包裝盡到法律規定的注意義務,而且涉案産品未標明品質等級應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歐尚公司應當承擔十倍賠償金的責任。歐尚公司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