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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保健酒非法添加須找對病症

  • 發佈時間:2015-08-10 16:15:01  來源:新華網  作者:蘆 葦  責任編輯:金瀟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通告,稱我國51家企業在69種保健酒、配製酒中違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稱“偉哥”的藥品成分)等化學物質,並在産品名稱、標識、標簽上明示或暗示壯陽、性保健等功能。

  近年來,隨著我國居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以及對身體健康的保健意識日益增強,保健品市場得到迅猛發展。保健品本質是食品而非藥品,它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保健酒作為食品,雖能提高人體免疫力,但是卻沒有任何治療功效。而西地那非恰恰是一種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的藥物,保健酒中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消費者飲食後極易産生副作用,甚至會帶來生命危險。因此,食品安全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生産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保健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顯然違反了該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涉事企業還可能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既然有法律禁令,這些生産企業為何還要鋌而走險地在保健酒中非法添加化學物質呢?筆者認為原因有三:

  一是消費者盲目認同。當前保健酒行業市場前景廣闊,競爭也異常激烈。為了贏得市場和銷路,各個生産企業大打廣告牌,過度強調産品功效。鹿鞭酒、神力酒、陽春酒、神液酒……單從市場上這些産品外包裝名稱來看,功效宣傳的背後就是非法添加的影子。由於非法添加的化學物質能增強保健酒的“藥性”,再輔之以各種招式的虛假宣傳,如有的宣稱“快速補腎”,有的説能夠“益氣活血”,這就給消費者造成了保健酒真的很“保健”的錯覺。而消費者的盲目認同和購買,則促使生産企業進一步變本加厲地非法添加。

  二是制度標準缺失。保健酒作為一種食品,理應按照食品法規制度進行監管。但由於其同時屬於酒類産品和保健類産品,我國對該類産品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切和統一的定義,再加上準入門檻低、技術規範和標準不夠明確,使得各保健酒生産企業的用藥配方和功效不統一。為了贏得市場,保健酒生産企業幾乎都是變著法兒地創造新配方,稍加點藥材就宣稱自己的産品是保健酒。在保健酒行業整體標準缺失的情況下,非法添加在所難免。

  三是監管存在漏洞。食品生産環節的監管以前由質監部門負責,2013年機構改革後交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但在當下,雖然國家層面的交接已經完成,但有些地方的機構改革仍在進行中,有的地方雖然已交接,但是無論從檢測設備還是監管隊伍,目前仍未到位。所以説,各地方監管部門對於保健酒的監管,大多數還處於經營環節的監管,而生産企業的監管基本上處於一種行業自律的狀態,這一漏洞使得一些保健酒生産企業有恃無恐地違法生産。

  針對上述問題,國家總局近日又發佈了《關於嚴厲查處保健酒、配製酒違法添加行為加強酒類産品品質安全監管的通知》,要求各地監管部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做到保健酒生産經營企業全覆蓋,徹底查清違法産品生産源頭和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來源。筆者認為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需加大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同時結合保健酒市場實際,及時制定、修訂該類産品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規範。唯此對症下藥,方可從源頭根治保健酒非法添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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