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熱死車內悲劇:別忙著提“嚴刑峻法”
- 發佈時間:2015-07-31 02:31:04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發達國家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值得借鑒,但也要避免郢書燕説,避免讓公眾誤以為,外國就是靠“嚴刑峻法”一招鮮,解決了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近段時間,各地發生了多起兒童因為被遺忘到汽車內而死亡的悲劇。據統計,今年以來,類似事件已至少發生12起,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有律師認為,監護人已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但是沒受到刑事追究。更有人舉出,美國家長因孩子在車內“熱死”而被追究“一級謀殺罪”的案子,希望中國“補課”。
首先,要承認在未成年人保護(包括懲戒機制)方面,發達國家比中國有更成熟的經驗。但是不是發生了悲劇,就要“一步到位”地用刑罰來解決問題呢?
一者,汽車進入中國家庭只是這十來年的事,中國的“汽車文化”還很落後。相當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孩子被關在車裏,是非常危險的,這是集體知識的短板。而汽車兒童安全坐椅、未成年人不能坐副駕駛的位置等汽車安全知識,都需要花大量的社會資源來“科普”。
二者,刑法作為直接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懲罰,具有“謙抑性”,不宜隨意祭出。特別是因疏忽而造成的過失犯罪,罪與非罪的認定標準,往往與社會的集體認識水準(比如對“汽車關人”危險性的認知)、社會對行為人的期待緊密聯繫。
三者,發達國家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值得借鑒,但也要避免郢書燕説,避免讓公眾誤以為,外國就是靠“嚴刑峻法”一招鮮,解決了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比如,英美法係沒有中國式的治安懲罰,很多在中國是治安處罰的案子,在美國就“升級”為刑事犯罪了。再比如,媒體舉的美國男子Seth Jackson,因將孩子遺忘在了車內致其被熱死,面臨一級謀殺罪的指控的案子;其實,此人已與檢方達成了訴辯交易,最後僅以“過失殺人”獲刑32個月。
而且,更關鍵的是,對監護人疏忽的“嚴懲”,必須建立在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的基礎之上。以中國的發展現況,不可能照搬美式的24小時不離身的模式,否則不知道多少家長要鋃鐺入獄。
兒童頻頻死於汽車的悲劇,讓公眾揪心,但要開對藥方。首先,全民要補“汽車文明”這一課,讓全社會都認識到“汽車關孩子”、倒車不注意反光鏡死角等等行為的嚴重後果,還要普及兒童安全坐椅等。其次,對於忽視兒童的違法、犯罪的懲戒,要與整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協同發展。去年年底最高法等公佈了《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使得空轉了20多年的“剝奪不稱職父母監護權”機制得以落地,目前國家還在制訂《反家庭暴力法》。在中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剛剛步入正軌的時候,不宜片面地談“嚴刑峻法”。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