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多數藥品取消政府定價 放開後監管仍在
- 發佈時間:2015-05-06 16: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金瀟
僅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仍保留定價,新華社評論稱此舉是理順醫藥價格重要一步
輿論發酵達半年之久的“藥價市場化”迎來了實質性進展。昨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宣佈從今年6月1日開始,廢止自1996年以來的166個藥品價格文件,將對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其他藥品政府定價均予以取消,這意味著藥品市場化定價將在政策層面上落地。
對此,有市民擔心,完全由市場來定價,企業的趨利行為會不會導致藥價瘋漲?一些療效好的低價藥會不會進一步消失?對此,有專家表示,取消政府定價,並不意味著取消政府監管,完全市場化更有利於資源配置,讓藥價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
新政
僅兩類藥品仍限價其餘全放開
去年11月,本報記者就曾對“發改委放開藥價”相關資訊進行關注,而相比此前傳言放開的藥品定價範圍,本次發改委公佈的品種則更加廣泛,根據發改委方面的解讀,本次除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外,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將被取消。
根據發改委方面的解釋,首先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其次專利藥品、獨家生産藥品將採取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再次是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採購或談判形成價格;最後是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其他藥品,仍由生産經營者依據生産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放開後監管仍在價格波動有限
發改委正式放開藥價在業內引起了強烈反響,藥品價格放開定價後,價格是否會引起大幅波動?對此,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恒鵬表示,醫院銷售藥品價格仍由地方政府招標採購決定,而零售終端價格也會出現一定波動,但“大幅度的漲價或跌價是違背市場規律的”。
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宋儒亮也表示,在政策實施初期,企業希望價格能定得高一點,而醫院則希望能得到更多療效好的藥物,對於消費者來説,則會對比價格優勢,“價格不是一天形成的,最終會形成一個較為合理的定價”。他同時表示,政府取消定價,並不意味著取消價格監管,而是從原本為藥品定價,轉變為監管價格的異常波動,這就更考驗監管部門的能力。
對此,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放開藥價並不意味著放鬆監管,相關部門將會採取綜合監管措施保證市場價格穩定,同時將重點監測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價格行為,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將依法查處。
部分療效好低價藥或重返市場
江蘇某藥企姜姓負責人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雖然目前大部分藥企仍持觀望態度,但是今後藥品價格市場趨於合理是必然的“主旋律”,其中就包括適當降價。
“隨著藥價放開後,企業可能會通過市場供求、成本等因素對價格進行調整,就現行的藥品品種來看,市場上競爭較為激烈的基本上是仿製藥,因此降價銷售也存在很大可能。”
另外,姜先生也認為,當藥品定價被放開後,對於低價藥而言可謂“利好”,由於此前利潤低無法承擔生産成本,部分低價藥紛紛選擇退出市場,而放開定價之後,部分曾經退市且需求量大的低價藥有望重新投入市場。
對此,宋儒亮也深有體會,原來由政府定價,由於定價與企業獲利成本不對等,導致很多藥品消失,從理論上來説,這些消失的藥品如甘草片、西地蘭、他巴唑等,有望隨著新政後會逐漸回歸到市場。
政府需保證公平和保證有藥用
廣東省衛生廳巡視員廖新波表示,一旦藥品價格放開了,政府要做的是保證公平和保證有藥用。儘管藥品的生産和流通是市場行為,但如果要使它具有公益性,政府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計劃生産與供應;二是政府從市場採購,再提供給民眾。
他介紹,醫院本身的運作是循市場規律的,政府要保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就必須把醫護人員養起來(當然這不是唯一的路徑),並且根據自己的財力把醫院建設好,保證提供基本醫療。
他舉例,事實上,藥品價格放開之後,政府採購就是通過競爭進行的,“我出這樣的價格,有沒有人來生産?這樣的品質要求,有沒有人能生産?沒有的話,我再一步步提高,達到我能夠買到的價格。這才是市場,而不是過去的計劃經濟:我定阿司匹林三分錢就三分錢,因為藥廠是我養的,連藥廠工人都是我養的,那藥廠就只能按照原材料去定價。”這兩者是不同的概念,也是進步的地方。
對於“保證有藥用”,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心胸外科王文林頗有感觸。他介紹,早在2011年,“救心藥”魚精蛋白在全國範圍內出現斷供的緊張局面。究其原因,就是作為心臟外科手術中的常用藥,其價格只有大約11元一支並維持了十餘年,藥品利潤空間不大使得廠家不願生産。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相關部門也對此進行介入,將其列入臨床必須且採購困難的藥物,協調廠家照常生産。如今,魚精蛋白的供應已恢復正常,價格也沒有太大變化。“我認為這就是政府起到干預的作用,不能所有藥品都放由市場調節”,王文林最後表示。
新華社評論
理順醫藥價格邁出重要一步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這一政策的出臺,標誌著我國醫藥體制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對於理順醫藥價格關係、完善政府職能、促進醫藥市場健康發展,將産生重要推動作用。
長期以來,我國對藥品價格實施政府定價。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定價對抑制藥品價格過快上漲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藥品市場快速發展,政府定價弊端日益凸顯,甚至出現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藥品價格越高的奇怪現象,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長了醫療腐敗,讓百姓嘖有煩言。
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更好地發揮市場對於藥品價格的決定作用,是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方向。相關部門繼去年對一些低價藥放開管制之後,此次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並強調從完善藥品採購機制、強化醫保控費作用、強化醫療行為和價格行為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如此“放管結合”,將努力避免絕大部分藥品價格“一放就亂”,確保群眾負擔不增加,從而使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強調政府對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綜合監管,由原來政府“單只手”管制藥品價格轉變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市場“兩隻手”作用,以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這既是政府轉換角色的需要,對激發市場活力,鼓勵藥企研發創新,推動醫藥行業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構建起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任務艱巨而繁重。未來政府對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監管,也將涉及衛生、醫保、質檢及發展改革等多個部門,只有讓各個環節更加協調,使政策能夠更加細化完善,才能持續推動醫改落到實處,切實還惠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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