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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沸騰魚鄉就餐被收服務費 食客很糟心

  • 發佈時間:2014-12-26 11:16: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岳亦雷  責任編輯:時習

  律師稱新沸騰魚鄉世貿天階店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顏女士夫婦平安夜在新沸騰魚鄉世貿天階店用餐,結賬後發現被收10%服務費,而餐前和用餐時並無服務員口頭告知。店方負責人稱,已在飯桌上用文字進行過提示,已盡告知義務。律師表示,服務費無法律依據,即使餐前明確告知也是“霸王條款”。

  食客

  多掏服務費 結賬有陷阱

  平安夜原本是美好的夜晚,卻因幾十元錢讓顏女士很不舒服。當晚,夫婦二人在新沸騰魚鄉世貿天階店用餐。結賬後,顏女士細看功能表才發現,“除了正常飯菜外,餐廳還收了我們10%服務費,無論是點餐時還是結賬時,都沒有服務員提過收取服務費一事”。

  北京晨報記者見到這張餐廳結帳單,發現顏女士點了水煮草魚、兩份熱菜和主食等,最後一項是10%的服務費36.5元,最終總價為402元。顏女士表示,事後她返回店內找到店經理,對方一再表示已在餐桌和電子點功能表首頁作明確提示,已盡到告知義務,“那麼小的一行字誰會注意到?無論是點餐還是結賬時,都沒服務員提過收取服務費一事”。而且顏女士表示,當晚顧客很多,他們7點多拿到號,一直過了8點半才吃上飯,“等了一個多小時才吃上飯,這種服務程度也要收費?”

  此外,顏女士昨天細看對帳單時,還發現所有菜價加上服務費總價是401.5元,總價一欄卻顯示為402元。對於“四捨五入”的做法,負責人張先生也表示抱歉,稱從未有顧客投訴,將向上級反映。但他未給出具體解決方案。

  餐廳

  法律沒禁止 桌牌已告知

  昨天中午,北京晨報記者來到該店,發現每桌均有一個高約15釐米的“新品推薦”桌牌,桌牌下方有一行小字,寫有“溫馨提示:本店加收10%服務費”的字樣。該店負責人張先生稱,法律上並沒禁止餐廳收服務費,而且他們已盡到告知義務,並無不妥。他表示,新沸騰魚鄉只有世貿天階店收服務費,因為該店地段好、租金貴,菜品也優質,所以不得不收10%服務費,開業五六年來一直如此。

  律師

  文字不足以做到明示

  北京李建成律師事務所的張雪東律師表示,餐廳收服務費一事,雖在法律上並無明文禁止,但不代表合法。就本案講,餐廳只在飯桌和功能表首頁用文字提示,不足以盡到明示義務,“在本案例中,明示必須是口頭告知,且要確保消費者聽到,消費者進餐廳是用餐的,不可能照顧到功能表上跟菜譜無關的上每一個細節。餐廳沒明示服務費,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張律師還表示,本案中,即使點餐前服務員明確告知收服務費也不妥,因為在點餐前,消費者已拿號並等待了一個多小時,該情況下消費者很難再有其他選擇,“除非在消費者拿號前就被告知要收服務費”。

  張律師稱,餐廳如果運營成本高可提高菜價,但不能單獨收取,“難道天冷後,你開了空調,也要顧客幫你分攤嗎?”

  線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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