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導遊變“導購”?導遊職業生存現狀調查
- 發佈時間:2015-10-04 07: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岳雅風
左圖 一名女導遊正引導遊客準備參觀廈門鼓浪嶼景區。右圖 導遊正在為遊客講解西安城墻的歷史。本報記者 鄭 彬攝
近期,雲南再次出現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又一次將導遊這個職業推至風口浪尖,也引起了社會對導遊群體生存現狀的關注。遊客抱怨導遊素質不高,樂於“導購”而非“導遊”;而導遊卻連聲叫屈:素質不高是因為收入低,沒地位。究竟是何原因,讓曾經風光無限的導遊職業走入如此尷尬境地?旅遊主管部門該拿出哪些措施來保障導遊的合法權益?未來,導遊職業的發展方向又該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現狀:錢少、人累、受氣、挨罵
“錢少、人累、受氣、挨罵”,是導遊們比較集中的反映。
“沒入行之前,也覺得做導遊挺好,可以免費到世界各地旅行,但真正入了行,幹了幾年後發現,做導遊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風光。”北京導遊楊晶説,現在,大多數導遊沒有基本工資,只有約半數導遊有些帶團補貼,而絕大部分導遊的收入要“仰仗客人消費”。
楊晶告訴記者,她屬於有補貼的那一種,靠每天帶團才能領到200至300元不等的補貼(要看帶團的遠近),有時候客人給一點兒小費,但數量不多。所以,她必須天天帶團,才能獲得生活的基本所需。“一般旺季會多賺一點,淡季時收入會很少”。
據了解,目前,國內導遊分為簽約導遊和社會導遊兩種。前者歸旅行社管理,有底薪和保險,勞動權益相對有保障;後者屬兼職人員,無固定收入、無社會保險、工作穩定性差。根據國家旅遊局提供的數據,截至目前,全國取得導遊資格證的人數為95萬人,其中社會導遊人員數量佔全國導遊人員總數的70%左右。顯然,社會導遊已經成為各地旅遊接待的主體力量。
記者調查發現,當前社會上出現的“強迫購物”“擅自增加自費項目”等不良行為大多是社會導遊所為。對此,這類社會導遊也有苦衷:“沒有一個導遊願意強迫遊客購物,這也是無奈之舉。”張玫在天津從事導遊職業已經3年多了。在她看來,由於大多數導遊和旅行社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享受社會保障,屬於自由職業者,有團就帶,沒團就休息,即使資歷老一點的導遊,到了淡季也是入不敷出。因此,為了賺錢生存,“強制”遊客消費就成為許多導遊的一種選擇。
除了為生計奔波,導遊們還夾在旅行社和遊客之間,是一個容易引發矛盾的群體。採訪中,不少導遊表示,導遊素質備受社會詬病,這讓他們覺得冤枉。“如果遊客和導遊的素質都提高了,相信之間的矛盾會大大減少。”內蒙古某旅行社導遊李娜説,現在遊客和導遊之間的矛盾很大,很多事情,站在遊客的角度,會覺得遊客的做法正確,而站在導遊的角度,又會覺得導遊其實也有很多辛苦和無奈,希望雙方都能相互理解。
記者注意到,為避免矛盾、規避風險,一些導遊在接團前會和遊客申明是不是購物團,要不要進行購物消費,並且還要簽訂書面協議。涉及旅遊線路臨時更改,導遊也會徵求所有遊客的意見,待遊客簽字同意後再調整旅遊線路。“一旦發生遊客投訴,這些協議書是保護我們導遊權益的唯一憑證。”李娜告訴記者,大多數導遊都是社會導遊,跟旅行社沒有勞務關係,出了事旅行社也不會主動承擔,“如果沒有證據,我們只能認罰”。
癥結:“不合理低價”是根源
對於數量眾多的社會導游來説,是何原因讓他們一邊説無底薪無保障,一邊又不願與旅行社簽約?曾經做過導遊的馬媛媛告訴記者,“簽約導遊有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但工資實在太低,每天還要朝九晚五地上下班,沒有一點兒自由。與其那樣,還不如自己單幹,只要肯吃苦,也不比簽約旅行社掙得少很多,更何況在淡季時還可以做點別的,比如去商場打工等”。
表面上看,導遊背負“惡名”與工資收入過低有關,而更深層次原因則是旅遊行業已經進入微利時代。中青旅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OTA(線上旅遊)對傳統旅行社的衝擊,傳統旅遊行業的競爭環境和格局正在發生變化,傳統旅行社正在經歷業務下滑和利潤縮減的陣痛。因此,一些旅行社為降低成本,不斷擠壓導遊基本工資待遇和旅遊線路上的服務項目,拉低産品價格。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司長彭志凱認為,“不合理低價”問題是我國旅遊市場秩序的“百病之源”。據了解,組團社低價攬客——地接社“買團”搶客——導遊脅迫消費賺“返點”來“填坑”,已經成為旅遊行業的一種畸形“食物鏈”。
北京某旅行社負責人杜光説,目前那些團費明顯低於成本的幾百元甚至幾元的低價團,往往是由組團社組織遊客,地接社從組團社手中買團,導遊再先自己墊付費用從地接社買“人頭”。對於導遊而言,是負債接團,“每人平均數百元的‘坑’,不想虧本,就只能想辦法賺錢填坑,而遊客消費購物無疑是最直接獲得收入的方式”。
“為了讓遊客消費,威脅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我都見過。”作為一名旅遊愛好者,在北京某外企工作的張培説,也許導遊變“導購”的原因確實是因為收入低、無保障,但源頭還在旅行社,如果不是旅行社推出低於成本的特價團,擾亂市場秩序,誰還會冒著違法的風險強迫遊客購物?張培説,有關部門應該對涉事旅行社採取“導遊強制消費被投訴,旅行社一起受罰”的“連帶制”。
馬媛媛説,旅行社低價攬客,虧損成本壓給導遊,導遊被迫要求遊客消費,一環扣一環,很多問題都是這麼來的。“如果不改變目前旅遊市場的運作現狀,提高導遊素質只能是一句空話。”
對策:加強勞動權益保障
談及導遊目前的職業狀況,杜光説,“跟以前完全沒法比。以前做導遊,有服務單位,有基本收入保障,而且導遊很難考,要博古通今,形象氣質要求也高,那時的導遊走出去,是很受人尊重的”。導遊前途堪憂,引起了相關部門和專家的高度關注。
“導遊的生存離不開旅行社的健康發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合同管理處處長王永生認為,旅遊業確實存在淡旺季明顯、人員流動性強等行業特點,但這些特點不能使之脫離于法律監管,企業競爭不應該壓縮員工合理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企業競爭應該是向上競爭,而不是探底競爭。”
“導遊問題關鍵在於薪酬制度改革。”國家旅遊局監管司副司長唐兵説,導遊薪酬制度改革一直受到非常大的阻力。旅行社要想留住導遊人才,首先要建立合理透明的薪酬制度,依法規範小費和佣金;其次,要落實“五險一金”;第三,要為導遊提供職業培訓機會,使他們的上升渠道更通暢,職業前景更明朗。
記者注意到,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提出,旅行社應建立和完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合理確定基本工資、帶團補貼、獎金等,按照旅遊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按月足額嚮導遊支付勞動報酬。旅行社臨時聘用導遊,應按照旅遊法及勞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向其支付導遊服務費用。旅行社應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規定為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學歷不高,文化修養差也是影響導遊素質的重要原因。唐兵認為,在制定合理薪酬、獎勵機制的同時,應該儘快建立健全針對導遊的以職業技能、專業素質、遊客評價、從業貢獻為主要測評內容的導遊績效獎勵制度,探索建立基於遊客自願支付的對導遊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她相信,到導遊收入公開闔理化,職業榮譽感越來越強的時候,導遊行業必會受到社會尊重。
為破解導遊困境,同程旅遊網CEO吳志祥表示,同程已經建成導遊點評獎勵系統,“對於優秀導遊,將針對滿意度高的單團進行單筆獎勵,同時,對年度優秀導遊將給予額外獎勵”。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則認為,在增加導遊收入方面,應該引導遊客認識到導遊的價值,給予導遊更多的肯定以及“陽光、合理的服務費”。
方向:讓遊客自主選擇導遊
傳統旅行社的導遊因強制購物而背負“惡名”,已是不爭的事實。而基於網際網路的“私人導遊”服務則是一種創新的出遊方式。記者發現,OTA推出的“私人導遊”模式正逐漸盛行,這讓傳統的旅遊行業大呼“狼來了”。
近年來OTA發展迅速,攜程、去哪兒、同程、途牛等多家網站也紛紛搶食旅遊蛋糕,新的線上旅遊模式層出不窮。記者打開搜索網頁,輸入“當地人”三字進行搜索,很快就找到了“去哪兒網”的“當地人旅遊”平臺。在這裡,你只需選擇感興趣的當地人,通過私信或電話的方式溝通旅遊線路,就可以完成一次隨心所欲、如同生活在當地的旅行,並且不受傳統旅行社“條條框框”的限制。
然而,“私人導遊”服務看似便利的背後,質疑聲也從未間斷。不少網友認為,這種游離于監管之外的導遊服務交易,很容易滋生“黑導遊”,遊客權益也面臨諸多風險。記者了解到,根據《旅遊法》規定,任何人從事經營性質的導遊服務,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所以,嚴格來講,這類服務存在著違法經營的嫌疑。交易中,可能存在顧客違約跑單、服務中産生糾紛不好解決等問題;也有可能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證進行註冊,不能完全保證安全性,如果出現人身傷害問題,雙方人員和網站都有責任。
也有專家表示,“私人導遊”的發展前景儘管存在風險,但它對旅遊市場的衝擊卻已是不爭的事實,無法回避。隨著我國遊客出遊方式從觀光遊向休閒度假遊轉變,遊客結合自己的行程計劃,增加對導遊素質的全面考量,一專多能的導遊會更受歡迎。“網際網路正在把導遊從旅行社中解放出來,重新整合,讓遊客自主挑選導遊。未來,‘私人導遊’模式可能會改變整個導遊市場。”吳志祥説。
正是看到這一機遇,途牛網CEO于敦德表示,途牛的“導遊管理系統”最終將實現不僅能提升導遊服務水準,更能夠在産品上形成差異化定價。所有導遊資訊都將在産品頁面顯示,遊客可以在某一條産品線路中,看到這條線路多位導遊的姓名、照片、帶團時間、擅長區域、評價等。同時,根據所選導遊的不同,産品整體價格也將有所變化,比如遊客選擇金牌導遊的價格要比同一條線路普通導遊的價格高。于敦德説,這一系統的建立,不僅能刺激導遊良性競爭、提升自身服務水準,差異化産品定價還能夠滿足不同用戶的出遊需求。
經濟日報記者 鄭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