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外腦”謀良法
- 發佈時間:2016-01-26 09:32:3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徐建華
1月23日,席捲全國的寒潮讓北京創下了近年來的低溫記錄。然而在北京大學博雅塔旁、未名湖畔,質檢總局法規司、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聯合舉行的法治質檢建設工作座談會上,卻是“熱氣騰騰”,來自高等院校、律師事務所、行業協會的10多位專家學者,圍繞“十三五”時期我國的法治質檢建設獻計獻策、暢所欲言。
座談會上,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許新建介紹了法治質檢建設“十二五”總結和“十三五”規劃。“十二五”期間,質檢系統積極推進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樹立質檢部門剛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基本建立了質檢法律規範體系、質檢法治實施體系、質檢法治監督體系、質檢法治保障體系,初步實現有為必有據、有為必有序、有為必有責、有為必有果。“十三五”期間,法治質檢建設將重點圍繞建立完備的質檢法律法規體系、嚴格規範執法、公開並落實權力運作流程、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營造良好法治環境5個方面展開,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平公正、廉潔高效、守法守信的法治質檢。
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秘書長高伯海介紹了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質檢法治專業委員會的有關情況,並給專委會的專家頒發了聘書。該專委會成立於2014年,是專為質檢總局提供法律指導、法律諮詢、法律意見以及辦理其他委託法律事務的非常設機構。
與會的專家一致認為,質檢系統一直非常重視法治建設,法治質檢如同質檢部門的靈魂,體現了質檢特色。“十三五”時期應當從頂層設計、社會共治、執法等多方面繼續加強法治質檢建設。
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法律體系
截至目前,質檢系統的執法依據包括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規、192件部門規章。地方質監部門推動立法項目和執行的地方性品質法規、規章298部。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産品品質與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教授認為,對於品質或者質檢法治體系,目前在學術界、行業領域、社會層面都沒有達成共識。通過一些措施,推動品質(質檢)法治體系首先在學術層面形成共識,進而在行業、社會層面形成共識,將更有利於質檢法治建設的頂層設計,以及整個體系的架構。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也建議質檢法治建設要加強頂層設計,“法治建設理念上有一個基礎工程思想,法治質檢建設也要從學術上、社會理念上入手,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真正把先進的理念、良好的機制建立在既發揮市場作用,也發揮政府作用的基礎上。同時他還建議可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法治理念以及運用法治思維等方面的培訓。”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對於行政學來説,科學化、法治化如同一枚紙幣的兩面,缺一不可,必須兩條腿同時走路。”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高小平認為,法治質檢建設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部分,建議提出建設“法治政府部門”,並且機關和系統的建設應該有所區別,分開設計重點工作。
“質檢法治建設實現20個字的成果,為實現信法、尊法、用法、學法、守法的目標很有幫助。”北京漢龍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高金波建議,“十三五”時期,質檢法治建設制定法律法規應當與國際標準接軌,加強法律“執行力”問題,同時配套的規章、實施細則一定要跟上。
中央黨校政法部常務副主任卓澤淵教授則表示,“十三五”時期法治質檢建設應當“樹立法治思維,更新執法理念”。他提出了4點建議:從原則規範到細則深化、從檢查監督到深化監管、從依靠權力到依靠公眾、從被動受理到激勵舉報。
推動社會共治強化法治實施
一直以來,質檢總局一方面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另一方面全面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作為集立法、執法、監督三個責任于一身的部門,三者關係如何處理要有一個清晰的路徑。”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律師李大進建議,質檢部門應當有更多更好的渠道去讓老百姓知情、受惠,知悉品質法治和質檢工作的重要性。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表示,“十三五”時期,質檢部門在法治建設方面應當全面回應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突出質檢特色,其中一大亮點是執法工作。在她看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將來的重點是法律實施,執法是行政法治的“重頭戲”,法治質檢建設有些地方要重點研究落實,比如執法規範化、執法保障、執法案卷評查等問題。“立法很重要,法律實施也很重要,執法問題應當成為‘十三五’法治質檢建設濃墨重彩的一筆,這是質檢的特色,也是優勢。”
加強社會共治,成為與會專家們加強執法建設的共同建議。“我國發展到現階段,品質工作責任重大,也將迎來新局面,轉型過程中,品質如何推動國家發展是歷史責任。”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説,“品質問題錯綜複雜,比如打假的問題,我非常贊同加強社會共治。同時,法治制度設計怎樣有效發揮作用,在實踐中還需要不斷完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龍翼飛教授建議,質檢部門準備建立行政調解委員會是個很好的制度,但關鍵是如何落實,包括怎麼調解、調解員的聘任等;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應當充分發揮外部專家的作用;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還需要更有力的“敦促”機制,比如與幹部推薦掛鉤。另外,《標準化法》的修訂可以結合行業標準化發展來進行,更有針對性。“質檢法治建設也可以與‘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更好地結合。”英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維國建議。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教授也認為,“十三五”時期的法治質檢建設一定要考慮如何更好發揮社會的力量,處理好與改革、創新、市場的關係,加強法律法規的評估,不斷提升法治水準和立法品質。
3個多小時的討論不知不覺間就過去了,大家還意猶未盡。正如座談會主持人、質檢總局原總工程師劉兆彬所言:“專家的意見比黃金還寶貴,對於我國的法治質檢建設非常有幫助,質檢部門一定要認真吸收和消化,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