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經費投入促進事業發展
- 發佈時間:2016-01-08 09:32:3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徐建華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是行軍打仗的重要準則,同樣也是任何一項事業發展的基本原則。
當前,質監部門正面臨著“行政管理體制分級管理”、“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等多層次、多領域的改革,在這種形勢下,為保障質監事業的有序發展,保證質監部門所承擔的標準、計量等多項業務職責不受影響,全面深化質監事業改革,加強經費保障的各項工作就顯得尤為迫切。換言之,要想促進質監事業發展,必須“糧草”充足才行。
2014年3月,質檢總局、中編辦、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等5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省級以下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保障經費投入,促進事業發展”。
一年多來,圍繞《意見》提出的要求,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紛紛出臺了一些具體的舉措和措施,對於當地乃至全國質監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正是有了“糧草”的保證,各地才能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進一步發揮好質監系統的職能,為把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推向“品質時代”,實現“三個轉變”作出更大的貢獻。
落實《意見》要求 推動深化改革
在《意見》的第4章,圍繞“保障經費投入,促進事業發展”,專門提出了“省級財政部門應加大統籌支援力度,對省級質監部門部署的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事項給予支援;對省級以下質監部門的執法裝備建設、技術裝備建設、資訊化建設、大案要案辦案經費、監管業務經費以及體制調整前遺留債務給予支援,特別要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質監部門給予支援……”等一系列具體的舉措。
圍繞著《意見》中提出的具體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紛紛出臺措施,涌現出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呈現出了一些鮮明的特點:
爭取“就高”政策。根據《意見》中提出的“要確保質監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的支出水準不低於調整前水準,並建立經費逐步增長機制。考慮行政執法的特殊性,質監部門公用經費要按照高於當地一般行政機關的標準安排。”一些省份就在配合出臺的政策中予以了明確支援和落實,比如廣東、吉林、浙江、四川等省市出臺的配套文件中就都要求“確保質監部門公用經費、人員經費不低於調整前水準”或“質監部門公用經費按照高於當地一般行政機關的標準安排。”
爭取“統籌”政策。根據《意見》中提出的“省級財政部門應加大統籌支援力度”的要求,一些省份同樣給予了同樣的政策。比如甘肅、吉林、青海等省份出臺的配套文件中就要求“機構劃轉後,省級財政、質監部門對市縣質監部門給予專項支援”或“省級財政部門將加大統籌力度,對執法裝備建設、技術裝備建設、資訊化建設、大案要案辦案經費、監管業務經費等予以支援”。
爭取“預算保障”政策。針對《意見》中要求的“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將同級質監部門的能力建設和業務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內蒙古、陜西等地都很好地爭取到了類似的政策,比如內蒙古的配套文件就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質監部門正常履職所需經費”;陜西的配套文件提出“實現財政部門要將省財政廳劃轉經費全部用於質監部門,不得調劑、不得擠佔挪用,保障質監部門監管執法需要”等。
爭取“納入規劃”政策。關於《意見》中提出的“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將同級質監部門的能力建設和業務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予保障。質監部門基礎設施建設,應納入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有計劃地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經費。”深圳、廣西等地也很好地予以落實,比如深圳市市長許勤今年年初曾專門就深圳市的標準化機構建設作出批示:“深圳品質、深圳標準需要有一流的標準機構的支撐,應進一步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擴大國際合作,提升深圳標準的品質和地位,可直接納入2015年政府工作計劃。”廣西自治區及各級政府則對國家級質檢中心、自治區級質檢中心建設給予項目、經費等全方位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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