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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將分三類

  • 發佈時間:2015-12-29 07:33:30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央行昨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管理辦法》

  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將分三類

  堅持實名制,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

  在徵求意見稿發佈5個月後,昨日,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出臺,以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對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分為三類,每類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限額不同。《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

  從動議到起草再到正式頒布,《管理辦法》的誕生歷時頗長,期間業界的討論也頗多,今年7月31日,央行還專門公佈《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並進行網路公示。

  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將分三類

  《管理辦法》中規定,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分為三類:Ⅰ類賬戶身份核實方式為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一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如聯網核查居民身份證資訊),餘額付款限額為自賬戶開立起累計1000元;Ⅱ類賬戶面對面驗證身份,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三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餘額付款限額為年累計10萬元;Ⅲ類賬戶面對面驗證身份,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餘額付款限額為年累計20萬元,餘額付款功能在前兩類都有的消費、轉賬基礎上增加了投資理財。

  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Ⅰ類賬戶主要適用於客戶小額、臨時支付。為兼顧便捷性和安全性,Ⅰ類賬戶的交易限額相對較低,但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強化客戶身份驗證,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類或Ⅲ類賬戶,提高交易限額。

  同時,Ⅱ類和Ⅲ類賬戶的客戶實名驗證強度相對較高,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範假名、匿名支付賬戶問題,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開立支付賬戶並實施犯罪行為,因此具有較高的交易限額(餘額付款限額為年累計10萬元、20萬元)。鋻於投資理財業務的風險等級較高,因此,也僅實名驗證強度最高的Ⅲ類賬戶可以使用餘額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産品,以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記者從央行了解到,這一辦法堅持支付賬戶實名制底線。今後央行將進一步研究改革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整頓支付機構參與銀行間資金清算和各類跨業經營活動,切實保障客戶資金和資訊安全。同時,抓緊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實現新型金融業態監管全覆蓋,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網銀與銀行快捷支付不受限額約束

  同時,為引導支付機構提高交易驗證方式的安全性,《管理辦法》還對支付機構分類評定情況、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情況制定了差別化監管措施。

  辦法規定,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單日累計1000元、5000元的限額能夠有效滿足絕大部分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進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

  對極少數消費者,或者消費者偶發的大額支付,可以通過支付賬戶餘額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銀行網關支付等方式組合完成。

  需要強調的是,Ⅱ類、Ⅲ類個人支付賬戶年累計10萬元、20萬元的限額,以及1000元、5000元的單日累計限額,都僅針對個人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客戶通過支付機構進行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計限額、單日累計限額根據相關規定由支付機構、銀行和客戶自主約定,不受上述限額約束。

  央行透露,據代表性支付機構所提供的交易數據,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累計5000元以下的個人客戶數量佔80.13%,因此,日累計限額管理措施可以滿足絕大部分客戶的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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