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 發佈時間:2015-11-24 08:32:5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沈洪
近兩年來,廣東省質監局在打假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執法理念和思路,以抓大案要案為突破口,以破制假網路為切入點,將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形成了打假治劣的合力,既加大了質監部門的行政執法力度,也增強了執法打假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統計數據顯示,兩年來,廣東省質監系統立案查處案件12489宗、查辦大案要案184宗、涉案貨值40761.87萬元、罰沒款24374.01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19宗,5項指標與前兩年前相比分別下降了71.8%、92.2%、82.4%、58.8%、90.7%,廣東制假活動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
建立制假案件通報制度
長期以來,廣東制假活動主要發生在珠三角和粵東地區,涉及手機電池和乾電池、汽配、服飾皮具、包裝材料、日化品等重要産品,假冒的對象均為相關生産領域內的國內國外知名品牌,涉案物品數量多、貨值大,造假手段隱蔽、危害情節嚴重。從制假規律看,制假活動貼近需求終端,市場在哪,需求在哪,制假窩點就移到哪,主要集中在大型批發市場附近從事造假活動。
從制假特點看,制假行業和産品相對集中,主要在國際知名品牌産品倣冒上,造假者採用“流動”生産方式,形成了組織嚴密、分工細緻、互不聯繫、分點生産、夜間作業、連夜轉移、分點存放、不存成品的特點。從制假場所看,生産領域的制假行為違法主體絕大多數是不具備任何證照的地下窩點,造假者往往藏身於城郊結合部或者城中村,利用出租屋(場)、廢棄工廠等進行制(藏)假的現象較為突出,制假案件大多發生在出租屋或出租廠房中,以外來人口居多,流動性大,反彈現象突出。從查處的大案看,制假老闆大都在暗處,每次抓獲的制假分子都是些“馬仔”,呈現出組織程度高、反查處能力強的特點。
廣東省質監局稽查局梳理以往案件後發現,隨著打假的深入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制假分子由原來的公開和半公開轉為極為隱蔽的地下進行。為逃避打擊,整個地下活動採取化整為零的方式,制假老闆將制假原材料的購進、組織生産、倉儲、運輸等環節分段進行,制售假手段比以往更隱蔽、更複雜。為此,該局針對造假活動高智商、集團化、網路化的發展趨勢,確立了建立健全查處制假案件通報制度,他們深入開展區域性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進行源頭凈化。一方面,加強情報資訊工作,積極鼓勵社會舉報,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打擊;同時,加強資訊研判、開展案源分析,提高打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提高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追究違法分子的刑事責任,提高制假分子的違法成本。
稽查局緊緊盯住制假重點行業和區域,從偵破制假網路入手,原則上只要不是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安全的産品,發現線索後不急於查處,而是抓住制假線索開始跟蹤案件,從中發現大案要案。該局以抓線索、破網路、跟蹤大案要案與重點行業和區域性制假整治為突破口,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手段,既擴大了打假影響力,又起到強大的威懾作用。
通過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結合,確保了公安部門成功抓獲制假犯罪嫌疑人,大大提高了司法移送成功率。根據制假售假呈現出的源頭性、規模化、持續性等特點,以及集團、網路、跨境制假售假的動向,稽查局認識到,行政執法缺少證據保全、犯罪嫌疑人控制,尤其是對於規模化、持續性制售假的集團犯罪,靠行政手段很難實現有效打擊,而且也難以滿足“移送”司法的需要。因此,在查處大案要案過程中,必須緊緊依靠公安部門的力量,將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配合起來,才能真正將大案要案辦成鐵案。
兩年來,針對大案要案,該局主動與公安部門溝通,與他們聯合執法,建立起了溝通便捷、防範有力、查處及時的協作機制。為不使案件移送和量刑失去可靠的依據,他們對大要案採取“現場移交”,不僅減少了進入司法程式的環節,鎖定了制假證據,而且優化了執法資源的配置,還可預防暴力抗法,提高執法打假效能。
2013年12月,稽查局組織深圳市相關部門在查處寶安區一大型文具制假窩點時發現,制假分子主要在夜間組織生産,生産時大門緊閉,周圍安裝數臺監控探頭,具有較強的隱蔽意識和反偵察意識。該局主動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收網行動,由公安人員控制所有出入口,初步排查出生産負責人,防止了因違法相對人缺失而導致無法移送;由執法人員確認假冒生産行為,查扣涉案産品,及時聯繫品牌維權公司到場鑒定真偽、産品數量、貨品價格。一舉查獲假冒“東洋”“中柏”等品牌的油漆筆成品、半成品共計5.4萬多支,涉案貨值20多萬元,由於達到移送司法標準,執法人員立即辦理現場移交手續,並將抓獲的主要制假分子,當場移送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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