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網購買到假貨,要善用電子數據維權
- 發佈時間:2015-11-19 10:07: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金瀟
網購收貨後發現是假貨或與網上宣傳不一樣怎麼辦?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醒消費者,要善用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進行維權。
據介紹,李女士去年12月在某網站上花費1480元購買了一件貂絨大衣,店家向李女士介紹,衣服經過第三方檢測,貂絨含量在95%以上,“假一罰十”。李女士收貨後對産品品質有所質疑,便將衣服送去檢驗,檢驗結果為錦綸23.9%、兔毛76.1%。李女士認為店家的行為係消費欺詐,故起訴至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購物款1480元,並賠償10倍價款。
庭審過程中,李女士向法庭提交了與被告客服人員的網路聊天記錄,以證明被告網店作出了錯誤解釋,進而誤導李女士作出購買選擇。最終法院採納了李女士舉示的證據,認定在該網站進行銷售的服裝公司構成欺詐並應承擔10倍賠償。
該服裝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市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主審法官提醒,當消費糾紛發生時,電子介質中存儲的資訊可以成為維權的有力證據,消費者發生糾紛時應及時保存證據,必要時可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