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財經 > 消費 > 正文

字號:  

電梯急墜母子受傷 物業公司被判賠償

  • 發佈時間:2015-11-16 10:33:59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黃 碩 本報記者 曾祥素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因電梯事故致業主受傷引發的案件,法院認定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判其賠償張女士母子全部醫療損失。

  家住北京芍藥居北裏小區的66歲的張女士回憶,今年4月26日14:45左右,她與兒子乘坐電梯時,電梯突然從5層直墜至3層,電梯門也被撞開。二人當即出現頭暈、頭痛、發抖、四肢冰涼、兩腿發軟、哆嗦、抽筋等症狀,心臟極度難受。事發後,二人立即致電物業公司,3名物業工作人員趕至,對電梯進行了查看,但對癱坐在地上的二人卻不聞不問。

  二人表示,由於墜梯時張女士距離電梯墻壁較近,在墜梯過程中手扶墻壁,因此傷勢較輕。而張女士之子孫先生位於電梯中間,未能抓扶到任何東西,故受傷較重。當天,二人被120送往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頭胸腹外傷,張女士花費醫療費179.53元、孫先生花費醫療費4127.8元。事發後,原告晚上常做噩夢,心臟也有疼痛等不適,精神上遭受極大痛苦。

  張女士二人認為,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對小區內的配套設施、設備安全負有相應義務,其應保障電梯的正常運作,並在出現人身損害時,及時給予救助。為此,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索賠二人醫療費共4307.3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每人2500元。

  物業公司則稱,事發當天,接張女士二人電話後,該公司工作人員對電梯進行了檢查,發現電梯運轉正常,而張女士二人則坐在一層臺階上,身體也無異樣。經該公司及電梯廠商分別檢測,均未發現電梯故障,且電梯廠商表示,如發生墜梯事件,電梯應停在墜梯位置,無法繼續運作。因此,該公司不認可事發當天出現了墜梯事故,亦不認可張女士二人因此受傷,故不同意賠償。

  法院經審理查明,事發當日,張女士二人除在事發後第一時間撥打物業公司電話以外,還在15:05分撥打了110報警。太陽宮派出所民警出警到達了現場。根據110接出警記錄記載,報警原因為“乘坐電梯時電梯發生故障後身體感到不適,同物業商談看病一事發生糾紛。”事發次日,中日友好醫院為孫先生出具了診斷證明書,臨床診斷為“高處墜落傷、頭胸腹外傷”。

  庭審中,法庭詢問物業公司,涉案電梯中是否有監控設備,能否提供事發時電梯內的監控錄影。物業公司稱有監控設備,但事故發生前監控設備即已損壞,因此無法提交事發時的監控錄影。

  法院認為,從張女士母子提交的證據及陳述的事實經過來看,打電話聯繫物業公司、報警協調處置糾紛、前往醫院就診並如實陳述就醫原因,這些處理方式符合一般人基於日常生活經驗做出的反應。相反,作為物業管理責任方的物業公司,卻無法提供電梯內監控的內容及電梯內監控損壞的證明,這使得法院確信張女士母子陳述的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故依法認定張女士母子主張的墜梯事實成立。被告作為維修養護小區內電梯的責任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張女士母子主張的醫療費,有有效證據佐證的,依法予以支援;精神損害撫慰金,因未造成嚴重後果,法律依據不足,不予支援。最終,法院判決物業公司分別賠償孫先生、張女士醫療費4127.80元、179.53元。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