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消費者逼成“精算師”
- 發佈時間:2015-11-03 09:31:4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要把消費者
逼成“精算師”
□ 吳學安
家住江蘇連雲港的于先生近日參加當地一家電信運營商舉辦的“充話費、送手機”促銷活動。這家運營商推出的充值送禮活動稱,用戶只需充值相應金額,就可獲贈相應型號的手機一部。一開始,于先生認為這是商家讓利於用戶的惠民之舉,加上自己手中那部“老掉牙”的手機早已到了更新換代的時候。於是,愉快地與運營商簽訂入網贈機協議,充值1000元錢,領取一部小米手機。可到家一琢磨,才發覺其中“貓膩”:不僅要增收功能費、來電顯示費,且還要承諾消費1000元,並要在半年中將賬戶上的錢全部釋放完畢。細算起來,自己花錢買手機不説,且每月還要被強制消費100多元錢的話費。
(據新華報業網)
常言説: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北京市消協此前曾多次呼籲電信運營商取消手機套餐。許多消費者指出,五花八門的手機套餐既不透明,又讓人看不明白、算計不清,就像一道道難解的數學題,手機用戶總不能為了能算得清清楚楚,個個都學著做“精算師”吧!
其實,情況並不僅如此。時下,新産品、新技術層出不窮,包括手機在內的各種生活用品技術構造日新月異,各類用品的新功能、新配置、新用途,令消費者眼花繚亂、應接不暇。這本應是現代人的福祉,但與此同時,似乎很難有一種産品或服務能讓消費者直觀地、清楚地、明白地看得懂、記得牢、用得方便;也很少有商品的銷售者、或售後服務能簡潔直白地很快教會消費者順利地使用。
相反,面對不斷出現的新産品、新技術,很多商家常常是裝聾作啞,或一問三不知,而很多産品説明書或店堂告示中又常會有“因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由消費者負責”或“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所有”之類的霸王條款。這不僅是在逼著消費者個個都變成各行各業的行家裏手,而且明白無誤地要把消費者當成“冤大頭”。
面對各种先進的、複雜的、高科技含量的産品或服務,作為消費者自然恨不得很快就能熟練地將其掌握使用,甚至成為行家裏手。他們恨不得多學一點技術,多掌握一點本領,爭取做到“萬事不求人”。而對於那些個五花八門的銷售技巧,如手機套餐服務等,更是恨不能“借來一雙慧眼”,把其中的“貓膩”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用一雙“火眼金睛”,鑒真辨贗。然而,現實往往差強人意,因為人生有涯,學海無涯,消費者沒有三頭六臂,不可能人人都會成為“精算師”。
應該説,社會化大分工本已造就了各行各業的行家裏手,社會正是靠著各行各業的專門人才,服務社會,服務大眾。沒有必要、也沒有可能讓所有的人都變成一個方面,或各個方面的專家。因此,對於商家慣用的此類矇騙消費者手法,相關的監管部門應行使其監督管理的職責,制定相應的責任規範,引導、規範各類商品或服務商誠實對待消費者,忠實服務消費者,尤其是讓那些可能誤導消費者五花八門的産品介紹和銷售方式,或改弦更張,或收斂關張,還消費者一個清靜放心的消費環境!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