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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帳單” 根源是監管缺失

  • 發佈時間:2015-10-22 08:32:23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天價帳單”

  根源是監管缺失

  □ 李紅軍

  近日,山東大蝦事件尚未平息,無錫又爆出了一顆售價8.8元的“天價話梅”,有網友在微網志上發帖稱,10月11日在無錫1881半島酒店喝下午茶,結賬時竟發現10顆話梅的售價高達88元。事件發生後,無錫市物價部門介入調查。調查結果公佈,酒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將予以罰款3000元。

  (據《現代快報》)

  “天價帳單”可謂是“宰客不商量”。透過這些個案警示人們:物價監管已是刻不容緩,再也不能讓監管淪為“稻草人”。

  近年來,不斷有不法商家在帳單上“打埋伏”,比如功能表上只寫“大蝦38元”、“螃蟹55元”,究竟是一隻,還是一份,“最終解釋權歸商家”。很多消費者誤認為大蝦一份38元,螃蟹55元一份,而到了實際結賬時卻發現,大蝦是38元一隻,螃蟹是55元一隻。習慣於息事寧人的消費者,常常是自認倒楣;若遇上善於較真的消費者,則要問個究竟,糾紛由此産生。

  筆者以為,“天價帳單”之所以屢屢出現,究其原因,除了不法商家缺乏誠信之外,很大程度上源於監管缺失。這些年不知物價監管部門是人手不夠還是另有隱情,對一些市場上的欺客宰客現象常常無動於衷,直到消費者投訴找到府時,他們才“果斷出擊”,對涉事商家又是罰款,又是停業整頓,又是吊銷執照,大有與不法商家不共戴天的氣概。由此人們不禁要問: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如果平時多些監管到位,多些體育比賽中的“飛行藥檢”,不法分子恐怕早就有所忌憚,而不至於恣意妄為了。怕就怕監管措施成了“稻草人”——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絕不是隨心所欲的宰客經濟。人們常説:君子愛財當取之有道。這個“道”即賺錢的合理合法。一隻大蝦充其量只有幾元的成本,一顆話梅也就是幾毛錢,你獅子大張口,價格扶搖直上,價格幾倍十幾倍地瘋漲,這樣做合情、合理、合法嗎?

  要遏制“天價帳單”沒有什麼靈丹妙藥,僅僅憑著商家的“良心發現”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出“重拳”,對那些無視消費者合法權益,私定價格、亂埋“伏筆”的行為,必須進行堅決打擊,絕不能讓“天價帳單”成為社會常態。從另一方面講,消費者維權意識的覺醒尤為重要。有些消費者“被宰”後,懶得計較,成了啞巴吃黃連,有苦往肚裏咽。如此,只能助長不法分子的不法行為。

  作為物價監管部門,必須有一種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別總是坐在辦公室裏喝茶聊天,要及時接地氣,多到市場上走走轉轉,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如此做來,定能讓不法分子敬畏法律,從而不敢輕易地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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