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損壞”難判定成品質索賠障礙
- 發佈時間:2015-09-28 09:36:4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曾祥素
近期以來,消費者網連續接到多起因“人為損壞”判定難引發的消費者投訴。在中秋、國慶兩節購物高峰即將到來之際,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收貨時要先驗貨後簽字,特別是電視機等易碎商品,驗貨一定要由物流或廠家人員拆封,以免發生品質問題後,給自己維權帶來麻煩。
近日,彭先生向消費者網投訴稱,他在國美線上訂購了一台海信led65xt810x3du電視,8月13日海信售後人員到府安裝,拆箱後發現屏裂。他當即與國美線上客服聯繫,客服要求海信售後出具開箱證明。他找海信售後開具證明,內容為:“售後人員登門安裝,開箱屏裂,物流原因,特此證明。”在把證明上傳給國美線上後,客服卻説這份證明不行,得把“物流原因”去掉。而海信售後則強調,這幾個字必須加上。就這樣,商家廠家互相推諉,彭先生的問題遲遲沒有得到解決。
據消費者網線上投訴平臺統計,近期以來,有關“人為損壞”難以判定的家電投訴非常突出,僅最近一個月就接到了10余起。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和商家往往各執一詞,最好的辦法就是找機構做鑒定。但現實中,此類鑒定非常麻煩,不少檢測機構直接表示無法進行鑒定。
針對這一問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投訴與社會監督部主任陳鳳翔認為,消法第23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消費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因此,商家不能簡單地將此類問題歸為“人為損壞”,除非商家拿出有説服力的證據,證明故障不是因為自己的産品缺陷所致。
陳鳳翔還提醒消費者,網購産品收貨時一定要先驗後簽,仔細查驗商品,確認沒有問題後再簽收。對於電視機等易碎商品,驗貨要由物流或廠家人員拆封,千萬不要自行拆封。一旦驗收後發現産品存在問題,需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及時與商家溝通,若不能解決,可以向工商、消協等有關機構投訴,必要時可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媒體部主任陳音江也表示,根據國家“三包”規定,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商家可不履行“三包”義務。因此,出現品質問題時,消費者應儘量保持産品的原狀態,切勿自行拆封修理,確保産品封簽標識的完整性,這是售後判斷産品是否屬“人為損壞”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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