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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鳳成祥蛋糕發黴致消費者腸胃紊亂:商家賠10倍

  • 發佈時間:2015-07-08 07:19:1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袁國禮  責任編輯:張少雷

  北京市消協昨天公佈了今年上半年食品投訴的情況分析。市消協指出,食品類投訴總量上升,品質問題最多,變質或過期成為懲罰性賠償的主要原因。

  據市消協統計,今年上半年,市消協共受理調解消費者投訴1.3萬餘件,其中涉及食品投訴754件,包括日常食品264件,保健品69件,飲料和水56件,酒23件、嬰兒奶粉7件。市消協上半年受理的335件餐飲服務投訴中,也涉及到大量食品問題。統計結果顯示,今年1月至6月,食品類投訴數量和所佔比重均呈上升趨勢。投訴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一倍多。食品類投訴佔受理投訴總量由去年的2.92%,上升到5.39%,提高了2.47%。在這其中,因食品品質問題引發的投訴200件,佔到食品類投訴總量的26.53%,其他依次是合同、售後服務、價格、虛假宣傳等問題。

  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以來,消費者提出三倍或十倍懲罰性賠償要求的投訴明顯增多,此類投訴主要涉及超市銷售變質或過保質期食品。投訴人有普通消費者,也有職業打假人。市消協表示,新《消法》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分別對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情形和賠償數額做出了明確規定,為消費者主張賠償提供了法律依據。

  案例連結

  1.今年4月,消費者王女士在金鳳成祥一家蛋糕專賣店購買一個生日小蛋糕,價格18元,她食用蛋糕時,發現蛋糕已經發黴變質,並出現腸胃不適,立即到醫院檢查,診斷結果為腸胃功能紊亂。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十倍賠償及醫藥費和誤工費,商家只同意退貨,不同意賠償。後經消協調解,最後商家賠償王女士十倍蛋糕價款及醫藥費和誤工費,共計398元整。

  2.今年6月21日,消費者張先生在京客隆超市店慶促銷時,花45.12元購買一箱瓶裝某品牌啤酒,共24瓶。當月25日晚,飲用時發現酒瓶中有一塊碎玻璃碴。張先生找超市要求賠償,因賠償數額沒有達成一致,投訴到市消協。最終在市消協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廠家向消費者賠償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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