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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進藥店”無疾而終

  • 發佈時間:2015-07-30 09:32:16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廖海金

  2013年6月20日,食藥監總局、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9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工作的意見》,其中“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櫃專區銷售,試行藥店專櫃銷售”的政策成為關注焦點。試點首先在北京和江蘇開展。然而1年多過去了,老百姓似乎對此舉並不買賬,北京已有5家藥店門店撤掉了奶粉銷售專櫃,南京雖然尚沒有撤櫃的,但普遍賣得不好,在該市的試點藥店有的店面1天只賣1罐奶粉。當初“聲勢浩大”的試點,似乎面臨無疾而終的局面。

  (據7月27日《中國食品報》)

  必須承認的是,北京、南京藥店奶粉銷售慘澹只是國內其他眾多試點城市的縮影。之前有調查稱,全國藥店奶粉月均銷售6罐,甚至遠不及中小母嬰店1天的銷售量,更不用説和大超市比了。很多市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藥店也賣奶粉。

  “奶粉當藥品管”曾經被視為“提升嬰幼兒乳粉品質、提振消費者信心”的救贖舉措,引發社會強烈反響和熱切企盼。然而,實現“奶粉當藥品管”途徑之一的“奶粉進藥店”銷售遇冷表明,消費者並不領情。一項旨在保證品質、促進消費的惠民善舉,緣何叫好不叫座甚至面臨無疾而終?個中緣由值得探究與反思。

  首先,從行銷的角度來看,消費者不願去藥店買奶粉的第一個原因便是價格。同樣銷售某個品牌的奶粉,藥店售價最高。對於家長們而言,奶粉可是一個需要長期購買的物品,去藥店買奶粉顯然不是首選。同時,藥店在服務和行銷策略上也有缺陷。從各地情況來看,很多設有奶粉專櫃的藥店,依舊停留在賣藥的思路上,制約了發展。

  其次,“奶粉進藥店”並不是解決奶粉問題、特別是奶粉品質安全問題的根本之策。正如專家所言:“安全的奶粉是生産出來的,不是藥店專櫃銷售出來的。”況且“奶粉進藥店”之後,藥店也明確表示,只是提供一個銷售的空間,並不負責品質保障,也不參與監管。換言之,奶粉並沒有因為擺在藥店的貨架上就更加安全。因為進貨渠道別無二致,消費者自然更願意去超市等地方購買。其實,老百姓最為關心的是奶源安全和品質合格,至於將合格的奶粉擺放到哪銷售並不重要。

  再次,藥店銷售奶粉限制過多、購買手續過於繁雜,無形中也為消費者到藥店購買奶粉設置了障礙。目前“奶粉進藥店”的銷售方式均為奶粉專櫃設立自助售貨機模式,消費者需要自助使用掃描、刷卡付費的電子終端,操作較為繁瑣,購物體驗感欠佳,導致消費者望而生畏。

  “奶粉進藥店”試運作兩年多來,遭遇“冷場”的尷尬,還源於“奶粉進藥店”只有總體目標,沒有具體實施細則,這便導致監管無從施展。國家雖提出了“奶粉當藥品管”的要求,但在具體的操作層面,因“奶粉進藥店”尚處於試運作,也沒有配套的實施細則,這就使得對“奶粉進藥店”的監督,仍然處於“只可觀望不可實施”的尷尬地步。

  要想讓“奶粉進藥店”見實效,當務之急是出臺實施細則,以便其更具可操作性。與此同時,政府在確保奶粉源頭可溯、品質安全可靠的基礎上,應放手讓藥店自主管理經營,發揮藥店的特長,為消費者提供專業指導和購買便利,簡化消費流程,逐步培養消費者的購買習慣,從而改變目前的尷尬現狀。

  藥店也應該及時升級銷售理念,多向孕嬰店等奶粉銷售機構學習,通過擴充品牌數量、提高服務品質和豐富行銷手段等方式爭奪市場份額。藥店應該保持積極樂觀的態度,奶粉的利潤雖低,可奶粉的市場卻很大。唯有讓“品質更高”和“安全更有保障”的承諾變為監管現實,只有對行銷方式和促銷手段的“接地氣”改進,且把相關資訊全部傳遞給消費者,“奶粉進藥店”才會有足夠的行銷底氣和充分的發展空間。

  (作者為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食藥監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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