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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需要這樣的道德模範

  • 發佈時間:2015-07-07 09:32:47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語絲

  □ 胡立彪

  由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等單位主辦的第5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活動,目前已經進入候選人公示階段。本屆評選活動“誠實守信模範”類候選人中的10位食品企業代表,特別引人注目。從他們身上,人們可以感受到企業誠信的正能量,而這種正能量會通過榜樣的示範帶動作用在社會上輻射並不斷匯聚,形成一股強大的清流,對當下食品安全環境進行一次凈化,並因而讓人們對食品安全重樹信心。

  目前來講,食品安全環境並不令人樂觀,隔三差五就會出現一些問題,而每次出現問題的時候人們都會問:這麼多企業“節操”不保,它們到底怎麼了?分析人士認為,這是由於企業缺乏道德自律,誠信意識淡薄所致。包括食品在內的産品品質問題,一般都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管理問題,而是道德問題。生産銷售有問題的食品,是一些企業為追逐利益而罔顧消費者人身安全、喪失道德底線的醜行。

  關於企業道德,至今存在一些嚴重誤讀。經濟學界曾有觀點認為,市場經濟的屬性決定了企業逐利的正當性,而企業逐利因而也成為了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對於一個企業而言,其管理者的唯一職責就是使企業利潤最大化,只要合乎法律規定,可以採取任何行動。正是這種走在法律剃刀邊緣的利字當頭觀念逐漸稀釋了企業血液中的道德成分。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私與利均屬中性,無所謂好壞,但其分界點卻在於是否侵犯了別人的利益(而不是是否犯法)。市場領域所有道德淪喪之事,皆肇因于對市場規則和秩序的破壞、對他人利益的傷害,而不在於逐利這個本性,更不在於市場經濟本身。

  我們知道,法律的目的並不是鼓勵人們弘揚美德或者追求卓越,它不具備模範行為的示範效應,甚至並未對優良品行作出界定。也就是説,即使企業行為合法合規,也並不能保證這一定就是正確的,而要做到“正確”(只有能夠獲得更大、更長久的利益才算正確),必須要在合法性之上有所提升,這就需要道德策略了。的確,對於企業家而言,能為企業賺到錢就已經不容易了,而企業能夠運轉、能夠為員工提供就業機會和一些福利,也算是對社會有益的事,但這並不意味著企業家可以為賺錢而不擇手段,不僅法律底線不能觸碰,道德底線也不能逾越。

  歷史上曾經有一些企業在起步階段做了一些不道德的事,但是社會在不斷發展,資訊溝通越來越方便,網際網路等新媒體無處不在,消費者和商家也越來越有經驗,做不道德的事情越來越困難。現在的企業如果還想通過不道德的手段來惡性競爭、欺騙顧客、壓榨員工,只會自討苦吃。如果商業社會真的欺詐盛行,信譽就成了稀缺的東西。根據經濟學的一般規律,越是稀缺的東西越值錢,誠信的企業此時就能賺更多的錢。這些全國道德模範食品企業家候選人,幾無例外地都曾因堅守誠信而經受損失。如黑龍江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景海,在2014年進口乳製品大量傾銷國內市場,導致全國多地出現拒收鮮奶和奶農倒奶殺牛現象的情況下,毅然做出“顧全大局、勇擔責任”的抉擇,不僅信守了此前與奶戶簽訂的收購合同,還為保護奶農利益多收了7.9萬噸鮮奶噴成全脂粉,併為此承擔了2億余元損失。但他們的堅守卻最終都獲得了豐厚的市場回報,既贏得品牌聲譽,也收得市場利潤。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弗裏德曼曾説,不讀亞當·斯密《國富論》,不知道怎樣才叫“利己”;而讀了他的另一著作《道德情操論》才知道:“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企業道德模範們正是悟出了其中的大道,才選擇了在誠信的大道上執意前行,而他們以“利他”之行獲“利己”之效,當然也可以成為其他企業打拼立足市場之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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