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防護型口罩國標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6-25 09:33:2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徐 風)6月24日,國家標準委就《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7月24日。
據中國産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會長李陵申介紹,該標準包括安全和性能兩大方面的技術內容。安全是該標準的核心內容,標準對口罩提出了基本安全要求,規定了有毒有害物質等各項安全指標;性能則將消費者關注的防護效果列為核心指標,防護效果將進行分級,不同級別對應不同的空氣狀況。
據介紹,在安全方面,標準規定了日常防護型口罩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護住口、鼻;不能使用含高毒性、致癌性或潛在致癌性物質的材料;與佩戴者皮膚接觸的部分不得採用已知的可導致皮膚刺激或其他不良反應的材料;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角和銳利邊緣;應便於佩戴和摘除等。對安全要求進行了細化,設置了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呼吸阻力、微生物、色牢度、下方視野等諸多指標,其中甲醛含量點20mg/kg,pH為4.0~8.5,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得檢出;要求耐幹摩擦色牢度和耐濕摩擦色牢度達到3~4級等。
在性能方面,標準按照防護效果將口罩的防護等級由高到低依次分為4級:A級、B級、C級、D級;各級對應的防護效果分別不低於90%、85%、75%、65%。各防護等級口罩應能將相對應的污染環境下吸入的空氣中細顆粒物的濃度降低至滿足我國《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空氣品質指數類別良及以上的要求。標準同時建議,消費者應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選用適宜的口罩佩戴,要及時更換口罩,不要長期佩戴防護型口罩。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標稱可以過濾細顆粒物(PM2.5)的口罩,實測過濾效率達90%的不到15%。由於此前我國沒有日常生活用防護口罩標準,消費者很難區分口罩的防護功能,一些標稱防PM2.5的口罩,在實際使用中並不具備對細顆粒物(PM2.5)的過濾作用。
該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中國産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牽頭起草,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中國消費者協會派員全程參與了標準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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