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0類産品開展競爭性遴選承檢機構試點工作
- 發佈時間:2015-04-14 09:33:5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彭 燮)日前,質檢總局發佈《關於開展競爭性遴選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承檢機構試點工作的通知》,對10類産品採用競爭性遴選機制選定承檢機構,這是質檢總局繼續深化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制度改革採取的新舉措。
中國品質報記者獲悉,此次競爭性遴選承檢機構試點工作,旨在探索開放式選定承檢機構的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方式;合理引入競爭機制,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檢驗機構服務的方式,激發檢驗機構活力,提高監督抽查工作公正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加強質檢工作宣傳,提高國家監督抽查工作透明度,增強社會公眾對監督抽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促進産品品質社會共治。
為了做好2015年競爭性遴選承檢機構工作,規範競爭性遴選承檢機構工作過程,在前期開展相關調研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質檢總局制定了《競爭性遴選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承檢機構工作程式(試行)》(以下簡稱《工作程式》)及其配套的文書(可登錄質檢總局産品品質監督司網站下載),明確了基本原則、適用範圍、評判標準、工作流程和組織實施等內容。根據2015年國家監督抽查計劃,質檢總局將選擇玩具、羊絨衫、食品用紙包裝、陶瓷磚、建築防水卷材、強化木地板、農藥、電飯鍋、可移式燈具、低壓電器(斷路器)10種産品開展競爭性遴選工作。
據悉,凡是符合條件的産品品質檢驗機構均可自願申請為承檢機構,申請單位應按照有關要求,在2015年5月5日前提交書面申報材料。質檢總局將按照《工作程式》要求,委託國家監督抽查技術評審組對檢驗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組對通過初審的檢驗機構申報材料進行會評,綜合選定承檢機構,並對通過競爭性遴選的承檢機構下達監督抽查任務。
質檢總局要求各省級質監局積極向本轄區檢驗機構傳達競爭性遴選承檢機構的工作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檢驗機構積極申報。各有關檢驗機構要本著自願的原則主動參與,按照《工作程式》要求認真準備,及時提交相關書面申報材料。參加競爭性遴選的檢驗機構,應嚴格按照《産品品質法》、《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承檢工作規範》要求,做好抽查方案的制定工作,承諾確保抽樣、檢驗、異議處理、結果上報等重要環節的工作品質。
此外,質檢總局將依據《工作程式》和有關規定對遴選工作過程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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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此次競爭性遴選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承檢機構看作是一場公開考試——
誰是考官?
技術評審組:對檢驗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專家組:對初審結果進行會評
質檢總局監督司:依據初審及會評結果確定承檢機構
誰能報考?
具備承擔檢驗任務的法定檢驗資質和相應檢驗能力
具有完成承檢任務所需的組織管理機制和協調能力
近3年內承擔的相關産品監督抽查工作無重大過錯,在相關檢測業務中沒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原則上應為上一年度質檢總局組織的檢驗機構分類監管考核評價中Ⅰ類或Ⅱ類檢驗機構
考試分幾輪?
第一輪:技術評審組初審
第二輪:專家組會評
第三輪:監督司確定承檢機構
第四輪:承檢機構自願申請承擔牽頭機構(對多家承檢機構提出承擔牽頭機構任務的,監督司組織技術評審組開展現場答辯)
第五輪:監督司根據技術評審組評審意見,研究確定牽頭機構
第六輪:監督司將結果通知申報承檢任務的檢驗機構
(以上內容根據《競爭性遴選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承檢機構工作程式(試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