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皇家”幌子蒙人
- 發佈時間:2015-02-25 09:32:2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飽覽旖旎風光,購買品質珠寶,是不少國人前往泰國旅遊的主要目的之一。然而,重慶遊客何先生、魏女士夫婦倆在泰國被誤導購買“皇家珠寶”,退貨時又被迫承擔10%價款,一連串的維權經歷,提醒將赴泰國旅遊的消費者:境外旅遊切勿盲目購物。
遊客被帶去買珠寶
年過花甲的何先生、魏女士夫婦倆是重慶的退休職工,近日向本報記者講述了他們不久前赴泰國旅遊被宰的遭遇。
2014年12月19日至24日,倆人參加了重慶龍馳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泰國遊。12月23日,帶隊導遊王某和泰國當地導遊方瑜(音)將全團遊客帶到“泰國皇家珠寶中心”購物,進去之前反覆宣傳“裏面的珠寶商有泰國皇室及政府背景,貨真價實,絕對放心”,並稱“不能懷疑裏面的人,否則會被送進泰國派出所”。
何先生在店內為妻子買下價值50220泰銖的紅寶石戒指和17670泰銖的櫻桃石吊墜,共折合人民幣1.3萬餘元。蹊蹺的是,在購買紅寶石戒指的時候,“皇家珠寶中心”的櫃檯人員並沒有像購買櫻桃石吊墜時一樣,將珠寶直接送到顧客手中,而是讓夫婦倆到店外等待,由導遊方瑜將紅寶石戒指以及“品質證書”送到夫婦倆手上,並且沒有提供購物小票。夫婦倆當時雖心中疑惑,但導遊解釋只要有珠寶證書就行了,並一再保證絕沒問題。
當天晚上,夫婦倆的兒子在國內得知了父母的上述經歷後,基於網上泰國遊買珠寶投訴及糾紛較多的情況,力勸他們在泰國退貨。然而,夫婦倆向旅行團導遊提出協助退貨的要求,遭到對方的阻撓,稱如要退貨,需要權威機構作出産品品質不合格的鑒定。
夫婦倆回國後,通過多方渠道得知,花高價購買的紅寶石有可能是人工合成的紅寶石,櫻桃石吊墜也是極為普通的産品,兩件“寶貝”的價值可能只值人民幣千元左右。所謂的紅寶石證書,並非權威的國際珠寶證書,只是一家名為“SDCENTER”公司的經銷商自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皇家珠寶”沒有任何關聯。夫婦倆再次要求旅行社協助退貨,遭到拒絕。無奈之下,夫婦倆向重慶市旅遊局及本報投訴,要求旅行社協助退貨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艱難退貨損失千元
經多次交涉,旅行社告知何先生夫婦,泰國方面同意以“款式不滿意”為由退貨,但退款只能為購物款的90%,即只有11700元左右,沒有協商餘地,否則可能拖得更久。何先生考慮到跨國維權難度較大,勉強同意這一方案,並把所購物品以及相關資料快遞給了旅行社,對方表示將於2015年1月9日由相關人員帶隊去泰國時進行退貨。
讓何先生夫婦沒想到的是,旅行社之後又多次以“泰國皇家珠寶中心因為紅寶石戒指沒有購物小票,拒絕退款”為由,稱無法履行此前雙方談妥的退款方案。經本報多次調解,旅行社最終於2015年2月10日,將11700元退款打入何先生的銀行卡賬戶。
重慶市博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勇分析指出,2013年10月實施的修訂後的《旅遊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能以明示和暗示的方式推薦購物點。何先生夫婦被旅行社導遊帶到“泰國皇家珠寶中心”的行為,可視為旅行社指定了具體購物場所,且在導遊的遊説之下,夫婦倆購買了名不副實的商品。在上述案例中,旅行社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旅遊法》的相關規定。
徐勇還指出,《旅遊法》還規定,發生上述情形的,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何先生夫婦在購物當日及旅遊行程結束後,及時提出了退貨要求,在這種情形下,旅行社應先行承擔全額墊付退貨貨款責任。
2月10日,記者致電泰國駐成都領事館,工作人員明確告知,泰國皇室沒有參與任何的珠寶經營,也沒有參與其他的商品經營活動。
記者搜索相關媒體報道得知,前些年,泰國比較盛行“珠寶騙局”,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種“託兒”讓遊客花高價購買假珠寶,遊客上當後往往面臨維權難的困境。在有些珠寶騙局中,遊客購買珠寶後,商家會勸其當場快遞回國。如果有人要求退貨,會發現發票上寫著“最多退80%”等字樣。近年來,隨著泰國有關部門加大旅遊市場整治力度,此類詐騙現象有所減少,但仍然時有發生。
2月9日,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特意發佈春節赴泰旅遊提醒:購買寶石等貴重商品和價格較高的當地特産時,務必謹慎,且要提前問清退換貨條件和方法。在境外切忌盲目搶購商品,儘量不要衝動購買珠寶、手錶、古董等高價商品,且不要輕易簽訂商家一方定下的購物條款;若決定要購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確保交易時與售貨員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並保存好全部票據。一旦發現商品有問題,應迅速與當地消費監督部門或者警方聯繫,及時要求退(換)貨。若已經離開旅遊地且需要退換貨,一定要保存好票據,及早與旅行社或商家溝通退換貨。
與此同時,泰國國家旅遊局也發佈警示提醒外國遊客,泰國政府沒有開設銷售寶石和珠寶的任何零售商店,遊客不要冒風險去購買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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