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關於印發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下稱通知),公佈個人養老金代銷機構名錄,共有37家機構入圍,其中銀行16家,券商14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7家。寧波銀行成功獲得首批個人養老金基金銷售展業資格。
銀保監會表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級資本凈額超過1000億元、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規定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具有較強跨區域服務能力的城市商業銀行,可以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
《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個人養老金業務包括:資金賬戶業務;個人養老儲蓄業務;個人養老金産品代銷業務,包括代銷個人養老金理財産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産品、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産品等,國務院金融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個人養老金諮詢業務;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個人養老金業務。
同時,商業銀行提供資金賬戶服務:提供資金賬戶開立或指定、登出、變更服務,資金賬戶不受參加人持有的Ⅱ類戶數量限制;提供個人養老金繳費和領取服務;可以為參加人通過其他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機構、現金等途徑繳費提供劃轉服務(不受Ⅱ類戶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限制),為參加人、個人養老金産品銷售機構等提供與個人養老金産品交易相關的資金劃轉服務(不受Ⅱ類戶劃轉金額限制);提供資金賬戶資訊管理服務,完整記錄資金賬戶基礎資訊、繳費資訊、資金結算資訊、扣繳稅款資訊等;提供資金賬戶資訊查詢服務;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據了解,商業銀行在國家有關部門選定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試行城市開展業務,後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推開。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