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7日訊(記者 燕山 曾薔)近日,于2022年出現包括上任董事長陳曉明在內多名前高管“落馬”的江西銀行發佈其2022年年度報告,報告期內該行在營業收入增長14.09%的情況下,凈利潤重回負增長,下滑24.20%至16.01億元。
就年報具體來看,截至2022年末,江西銀行資産總額5155.73億元,同比增長1.38%,其中發放貸款和墊款凈額3003.13億元,同比增長10.96%;負債總額4687.58億元,同比增長0.39%,其中吸收存款3527.11億元,同比增長2.61%。
2022年,江西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27.14億元,同比增長14.09%;實現凈利潤16.01億元,同比下滑24.20%。根據利潤表,江西銀行2022年出現增收不增利主要由於資産減值損失大增所致。2022年,該行資産減值損失73.97億元,同比增加23.90億元,增速47.73%,其中發放貸款和墊款減值損失58.46億元,同比大增116.20%。對此,江西銀行在其年報中解釋道,由於2022年受經濟環境、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響,該集團不良資産增加。此外,考慮到當前經濟形勢不確定和不穩定因素較多,基於整體風險形勢判斷,該集團對部分業務前瞻審慎地增提損失準備,以提升風險抵補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銀行2022年資産品質出現明顯惡化,不僅資産減值損失大增,該行不良貸款餘額、不良率均明顯增長。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末,江西銀行不良貸款餘額67.81億元,同比增加27.07億元;不良貸款率2.18%,同比增長0.71個百分點,明顯高於同期全國商業銀行1.63%、全國城商行1.85%的平均水準;撥備覆蓋率為178.05%,同比下降10.21個百分點。
分行業看,截至2022年末,江西銀行批發和零售業不良貸款率同比增加6.93個百分點至11.29%、住宿和餐飲業不良貸款率同比增加1.60個百分點至9.87%、建築業不良貸款率同比增加2.20個百分點至5.01%。
通過梳理江西銀行歷年年報,該行近年來業績整體低迷,在2018年至2022年的五年間,凈利潤僅2021年實現正增長,其餘4年均為負。數據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該行凈利潤分別為27.71億元、21.09億元、19.05億元、21.12億元,增速分別為-4.94%、-23.89%、-9.67%、10.87%。
近年來業績整體低迷的同時,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江西銀行在2022年內多名前高管“落馬”;另據不完全統計,該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在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不足兩年內被金融管理部門合計罰款1221.5萬元,內控頻遭拷問。
2022年12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江西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陳曉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犯罪事實包括將江西銀行視為“私人領地”,自立規矩、自行其是,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嚴重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大搞家族式腐敗,肆無忌憚,為親屬入職金融系統、開展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縱容甚至幫助親屬進行違紀違法活動;利欲熏心,極度貪婪,擅權妄為,視國有金融資産為個人“掘金池”,把金融貸款審批權力當作斂財工具,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陳曉明是江西銀行2015年12月成立後的首任董事長,就任董事長期間帶領該行2018年6月在港股上市,于2022年2月被免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3月30日發佈《江西統籌做好查辦案件前後半篇文章 查清問題與止損挽損同步推進》,2022年5月以來,江西省紀委監委在查辦江西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陳曉明等系列腐敗案件過程中,積極推動江西銀行做好風險資産化解處置工作,幫助該行止損挽損11.6億元。其中,現金收回7.3億元,增加抵押物4.3億元。
陳曉明的貪腐對江西銀行的影響可見一斑。然而,值得關注的是,隨著陳曉明“落馬”,江西銀行原副行長兼董秘徐繼紅、原資深顧問黃文傑、萍鄉分行原行長馮亮在2022年內接連被查。
罰單方面,據不完全統計,江西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在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不足兩年內被金融管理部門開出22張罰單,合計被罰1221.5萬元,其中有三張百萬以上罰單。具體為,2021年9月3日,江西銀行宜春分行因通過第三方公司與借款人簽訂虛假服務協議收取服務費,違規浮利分費;賬外收取2500萬元服務費並賬外列支被銀保監會宜春監管分局罰款100萬元。2022年6月30日,江西銀行蘇州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銀票貿易背景真實性核實不到位、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被銀保監會蘇州監管分局罰款105萬元。2022年8月3日,江西銀行因存在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條款;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産品和服務相關的重要內容;漏報投訴數據;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未按規定收繳假幣;相關人員判斷和挑剔假幣專業能力不足;對外付出殘缺、污損人民幣;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信用資訊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等11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警告,並罰款324.5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江西銀行近年來業績低迷、多名前高管“落馬”、屢收罰單等情況向該行相關負責人發送採訪問題,對方未給予正面回復。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