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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推藥價改革方案引熱議 其他部門暫未呼應

  • 發佈時間:2014-12-05 15:54:32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孔彬彬

  編者按:藥品價格管制將進一步放開的消息一經傳出,就引起了業內人士的熱議。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是否會形成真正的市場定價體系?藥品價格是否會出現明顯上漲?以後藥品價格誰來管?成為備受關注的話題。

  背景

  “史上最大規模”藥價改革

  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向8個行業協會下發了關於徵求對《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徵求意見稿》中最重要的內容即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採購,讓藥品實際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

  根據徵求稿意見,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原來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藥品價格制定由不同部門負責: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專利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外專利藥品)、獨家生産的中成藥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建立多方參與價格談判形成機制。

  未來藥品的形成機制基本如下:醫保藥品的價格由醫保部門接手制定支付基準價,醫院採購時圍繞醫保支付基準價談判,加強醫院的議價動力;專利藥和中成藥獨家品種等藥品則引入多方談判機制,形成合理價格;血液製品、全國統一採購的藥品和避孕藥具、一類精神和麻醉藥品、低價藥等,基本上沿用現行的政策。

  具體細則如下:第一,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第二,專利藥品、獨家生産的中成藥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建立多方參與價格談判形成機制。第三,目錄外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採購或談判形成市場交易價格。第四,一類精、麻藥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第五,低價藥品,按現行政策執行,仍繼續執行日均費用上限標準控制。

  熱議

  能否形成市場定價體系?

  目前,我國對藥品實行三種定價形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的藥品及少數生産經營具有壟斷性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由財政購買免費向特定人群發放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目前約有100種,佔已批准上市藥品數量的0.8%;其他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形式為最高零售限價,約2600種,佔22%左右。除上述共2700種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藥品,其他77%的藥品此前已實行市場調節,由企業自主定價。

  近十年來,國家發改委曾對藥品進行了20多次降價,但藥價虛高的問題一直都未得到解決。對於此次“史上最大規模”藥價改革,多名人士指出,如果按照《意見稿》的方案進行改革,那麼佔據中國龐大藥品市場23%份額的政府定價産品,將正式放開“計劃”定價形式,交由市場決策。初步估算,這將涉及2700余種藥品。

  中歐衛生管理與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認為,發改委此次放權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扭曲的定價機制。中國醫藥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非常支援國家發改委放開藥品價格管制,並簡政放權”。

  不過,也有專家並不看好此次改革。業內人士指出,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應該和招標制度、醫保支付價格方案一起配套進行,還要有公立醫院改革來配合。而目前的改革方案中,只看到了發改委的放權,還缺少其他部門的呼應,可以説是一個殘缺的方案。

  國家衛計委藥政司一位官員也表示,藥價鬆綁“看起來很美”,但遠遠沒有料想的那麼容易那麼快。“發改委放開最高零售價管理後,如何與醫保報銷制度銜接,如何與衛生部門的招標制度銜接是大問題。”該衛計委官員稱。藥品價格的市場化必須與招標採購的市場化,以及支付改革的市場化相結合才能夠落地。放開藥價管制後,與社保支付限額政策如何配套才是難點。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短期內藥品價格還難以完全回歸市場。

  藥品價格是否會明顯上漲?

  “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對於消費者而言,最擔心的莫過於藥品價格是否會大漲?記者從多方專家了解到,藥價明顯上漲的可能性不大。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司原司長李鐳認為,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不會使藥品價格上漲。首先是醫院用藥,由於地方招標價格的限制,其價格在挂網競價時就以充分競爭。其次是社會零售藥店銷售的藥品也難以漲價,其售價如果高於醫院的話,將失去優勢。再者,醫保支付價格也是一大限制因素。第四,專利藥和獨家品種由於建立了談判機制,它們的價格也無法上漲。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對記者説,放開藥品的最高限價和全面放開藥價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放開最高限價是指放開政府定價職能,藥品的出廠交易價格,將由買賣雙方來決定。但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仍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標準。這將更好地發揮市場和政府的職能,厘清政府和市場的界限。

  申銀萬國證券在本週研報中稱,“我們認為只要目前招標體制不變藥價不會上漲”。

  人民日報在對“藥價改革”的評論中指出,“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因為充分的市場競爭,更容易形成合理的價格,擠乾藥價中的水分。”同時,其強調“全面放開藥價,讓市場之手揮舞起來,並不意味著政府無所作為,袖手旁觀。”

  藥品價格誰來管?

  根據徵求意見稿,將由醫保部門參與引導藥品價格的形成,也就是人社部主導。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表示,“事實上,多數國家都是由醫保付費方來定價、議價。”醫保部門介入價格引導及談判,通過醫保支付標準的制定、改革醫保付費方式等來約束價格,放權給市場主體(醫療機構自身)通過真正的招標採購,讓大家競價,這樣就能促使行業優化發展。

  然而,根據我國目前的制度,藥品價格除受到“發改委系統主導的直接價格管制”外,還受到“由衛計委系統主導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影響。

  因此,多位被採訪者都表示,取消藥品最高限價,只是藥價改革的一個舉措。徵求意見稿的出臺有利於簡政放權,公平競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但藥價形成機制僅靠一個方案顯然是不夠的,國家發改委、社保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達成共識,才更有利於後續改革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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