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産品買賣要付版權費 長安保險為"愛情險"認證
- 發佈時間:2015-10-14 10:00:57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隨著近年來網際網路的深入發展,資訊傳播的迅速性和知識的開放性越發明顯,創新的商業模式在帶來商業利益的同時,也意味著將被快速模倣和複製。無論是創新還是噱頭,近年網際網路保險産品中類似“單身險”、“小三險”、“欠債不還險”等新奇險種一經推出,便立刻引發同質化産品蜂擁而至,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楚”。金融保險産品的版權歸屬開始成為行業內部熱議的話題。
近日,長安責任保險的特色保險産品之一“愛情保險”獲得了産權部門的版權認證,這也就意味著其他公司再推出類似産品時,不得再以“愛情保險”冠名,否則將會被認定為侵犯版權。影視文化産品要付版權費很正常,未來的保險産品難道也要開始付版權費了嗎?
版權屬於智慧財産權,在中國經濟社會中一直處於尷尬地位,而金融産品的專利和版權更是處於起步階段。如今,銀行和保險公司一些好的産品一推出市場,便會掀起一波倣造熱潮。相對於版權糾紛官司打的如火如荼的實體經濟行業,金融界內部對金融産品版權的歸屬並沒有明確界定。
然而不僅是在中國,世界上很多國家對金融産品的版權和專利保護也是標準不一。例如美國的Facebook、Google和Zynga等多家世界知名的科技巨頭就在2014年聯名提請法院要求駁回基於抽象概念的專利,因為這些公司認為想出一個抽象概念是很簡單的,真正困難的是之後的設計、分析、創建實際操作界面等過程,將理念變成日常生活中真正有用的東西才是真正的創新。金融保險産品的創新本質上是金融制度和商業模式的探索和確立,然而在我國現行《專利法》的框架下,為實現制度和模式而開發的多種形式的電腦技術創新更容易申請並通過,而抽象的商業模式和策劃創意卻難以得到保護。
從中國金融行業産品專利版權的申請歷史來看,在2002年加入WTO之前幾乎為零。2002年至今,其他行業的專利數量都呈現了爆髮式增長,唯獨金融行業的增長非常緩慢。以銀行為例,從2007年開始每年申請的專利不到200件,並且大都在技術和硬體設施的層面,而銀行所推出的抽象類金融創新産品的版權申請卻非常稀少。
10月5日,比“後天上班”更令中國社會關注的,則是國人獲得諾貝爾獎和TPP談判。中國被TPP拒之門外的理由之一,便是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的不完善。在TPP的協議規定下,侵權和盜用專利等侵犯智慧財産權的行為不再是國內法“不告不究”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而是即使原作者不予以追究,相關檢查機關也會自動提交訴訟並尋找侵權證據。
此次長安責任保險“愛情保險”版權的申請通過,也意味著當前金融行業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正在逐漸走向完善。金融産業鏈是一條上下游涉及廠商眾多的鏈條,可以預見的是,在這條鏈上,哪家公司自身所申請獲得的專利和版權越多,在未來的市場便將更具有競爭力和話語權。